清丰县人大常委会召开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动员培训会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后,清丰县人大常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主动向县委报告。冯向军书记作出重要批示:水污染执法检查,事关生态清丰建设,县人大要认真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执法检查工作,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县直有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抓好落实,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县人大常委会与县政府积极对接,于4月30日召开了我县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动员培训会。清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理宏出席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副主任韩富鹏主持会议,副县长蒋智敏参加会议。
副县长蒋智敏作了我县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杨理宏在讲话中指出: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指示,增强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水污染防治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做好执法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热切期盼。二要明确责任,落实任务,突出重点,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水污染防治的力度。重点把握开展好执法检查工作的各个环节,重点检查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的总体情况和各级各部门开展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情况,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三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兼顾,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部署,进一步明确任务,通力协作,扎实工作,认真开展好这次执法检查工作。他强调,要把自查到的问题整改到位,注重效果,为回应人民群众对净化水资源的关切,建设生态美丽清丰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办室负责同志,部分常委会委员,县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大主席及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参加了会议。会后,对有关部门和乡镇环保负责人进行了知识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