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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台前县委书记常奇民带领执法检查组检查台前县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发布时间:2019-05-21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2019年5月15日,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台前县委书记常奇民带领执法检查组对台前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到台前县垃圾填埋场、县级饮用水源地、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鹏达羽绒污水处理设施、城区段生态水系综合治理项目、金堤河橡胶坝、金堤河省控出境贾垓桥断面、台前县污水处理厂等地,实地检查水质生态修复、河道治理、城区污水处理、饮用水源地保护等方面情况,现场听取有关部门“一法一条例”情况汇报。

常奇民指出,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是全国人大统一部署的,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发挥法律制度刚性约束作用,推动从根本上解决水污染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

常奇民在讲话中指出,去年以来,县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对县内主要河道进行改造,我县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水环境总体质量向好,部分水体水质有了明显改善,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检查组要严格按照执法方案检查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实事求是,不走过场。

常奇民强调,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法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遵守水法规的自觉性;要进一步加大水域治理资金投入力度,增加生态流量,加快水污染治理;要进一步加大水环境保护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垃圾处理厂和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要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全面排查清除保护区内可能存在的污染源,消除污染隐患;有关部门要通过多方联动,切实把我县的水环境保护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还群众一个碧水清流的生态环境。

台前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天陆,副主任吕久昌、田青松、张延龙、张保省,党组成员苏昊櫆、侯召芳,部分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蒋平,市人大代表白宗仓、于新伟参加检查。台前县政府副县长魏志峰及有关部门负责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