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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组莅濮检查
发布时间:2019-05-24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2019年5月22日、23日,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朱清孟带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濮阳,对我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情况进行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兰峰、副主任梁宏,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宏义,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万英陪同检查。

检查组先后来到濮阳县疾控中心、子岸镇卫生院、子岸镇东店当村卫生室、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市疾控中心、市传染病医院、市中心血站、市实验幼儿园等地进行实地检查,所到之处,认真听取汇报,现场查阅资料和执法案卷,并对工作情况进行详细询问。




23日上午,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和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编办、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工作汇报。检查组对我市在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方面所做的工作及传染病防治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针对我市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朱清孟主任代表检查组作了重要讲话。



朱清孟强调,一要继续提高认识,切实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依法落实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协调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推进政府领导、部门协作、联防联控、全社会参与的传染病防治机制建设;二要继续巩固提高传染病防治保障水平,特别是要加大对基层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支持和保障力度,高度重视基层疾控机构能力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三要加强重点防控措施带动传染病防治整体工作提升。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推动关口前移,科学防控。对重大传染病和重点领域采取更为积极的措施,抓好基层疫情的监测和报告工作,不断完善疫苗监管体制,推动濮阳市传染病防治工作整体水平迈上新台阶。






徐兰峰在座谈会上指出,我们一定要透彻理解省人大常委会开展这次执法检查的初衷,切实把这次执法检查转变为推动工作的契机和动力。围绕这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拿出改进措施,认真加以整改,认真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指示精神,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时刻保持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守好群众的健康安全底线,努力提高我市传染病防治工作整体水平。






市人大常委会教工委主任张瑞芬、副主任张红军,市卫健委主任刘翠、调研员霍修鲁等陪同检查并参加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