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府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9-07-01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2019年6月28日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安排,6月份听取和审议市政府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4月—6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东波带领调研组,围绕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开展调研。4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和市司法局组成考察组,到平顶山、武汉等省内外城市,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先进经验,形成学习考察报告,并在《当代濮阳》杂志第4期上发表。4月19日,调研组先后到市法院和市检察院召开座谈会,了解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参加行政诉讼及办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情况。6月5日,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汇报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部分县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并进行座谈,全面了解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6月11日,调研组又召开律师、企业、群众、政府部门监督员及人大代表座谈会,深入了解我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行政情况,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进展情况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针对9个方面的任务,明确了44项具体措施、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对照方案,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在推进简政放权、规范执法行为、推进政务公开、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主要表现在:

政府职能不断转变。全面清理和规范行政权力,下放行政审批和管理权限47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精简98%,减少到192项。探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南乐县建成全省首家相对集中行政审批平台,开启全省“一枚印章管审批”模式。持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电子政务外网在市县乡三级全覆盖,不断强化数据归集运用,累计向省平台推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846项,归集本地数据909万余条。“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效初显,市商务局涉外投资项目全流程网上“不见面”审批,实现企业办事零跑腿,公安系统在全省率先推出邮政网点代办车驾管业务,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

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制定修改了《濮阳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行政规范制度。加强立法工作机制建设,提升政府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2018年出台我市第一部政府规章《濮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与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2019年拟出台有关燃气、供暖、供水内容的三部政府规章。

行政决策机制不断向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发展。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法制咨询专家制度,配备村(居)法律顾问481人。政府法制机构参与重大行政决策470件,审查市政府和部门签订的行政、民事合同、战略合作协议等100余件,提出意见建议420余条,依法决策效果明显。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2016年以来,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102件,审查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216件。

行政执法不断规范。强化执法制度建设,市公安局制定出台了《濮阳市公安机关执法执勤行为用语规范》、《市公安局案件审核工作制度》及《市公安局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制了《依法行政指导卷》文本,并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高执法透明度,行政执法不断规范。如市城市管理局2016年以来共办理规划违法、施工违法、扬尘违法、渣土违法、油烟违法案件218起,其中申请听证21起,申请行政复议6起,申请强制执行8起,群众自愿履行率达96.3%。

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不断健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从2011年起,市政府每年年底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认真听取意见,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016年以来,政府系统共接收人大代表建议1000余件,吸收意见建议900余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利用《市长信箱》和市长热线畅通民意反映渠道,《市长信箱》共受理群众建议、投诉、举报16000余件,回复15000余件;市长热线受理群众诉求33000余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及时进行交办、转办和督办。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从2016年的18.2%上升至2018年的35.42%,被诉行政机关均依法行使诉讼权利,自觉履行诉讼义务,及时提交答辩状和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或其他相关材料。

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不断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作用,2016年以来,市本级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78件,其中维持81件,撤销24件,责令履行29件,调解和自撤终止36件,驳回24件,中止10件,变更12件,确认违法12件,不予受理136件。人民调解工作成绩突出,三年来,全市共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3303人,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30000余件。清丰县成立了全省首家县级人民调解员协会,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经验在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作交流推广。2017年我市作为唯一一个地级市在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法治宣传不断深化。政府及相关部门坚持学法用法制度,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利用星期五开展“每周一讲”,请律师、专家到单位讲解实际案例,答疑解惑,提高学习的针对性。2016年以来,全市举办依法行政和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讲座270余场次,90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接受综合法律培训。2016年5月,我市被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表彰为“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今年年初,我市被上报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不够,具体任务落实不到位。中共中央、国务院2015年底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濮阳市2016年出台实施方案,分解任务49项。但是,在调研和座谈中发现,我市相当一些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不够。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出台后,不少单位束之高阁,有的称没有看到过这个文件,不少领导干部对纲要不了解、不熟悉,对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等重要内容不掌握。各级政府督促检查不够,任务落实不力,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成效不够理想。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有待加强。调研中了解到,在一些城中村或城边村,如“边马前南”等村,农村集体土地上村民翻建住宅没有部门审批,一些居民私自乱建,有的居民楼甚至建十几层高,乱建现象严重,存在安全隐患,且屡禁不止,为城市改造升级留下越来越多的难题,这反映了在城市规划和发展过程中,政府一些部门职能不清、责任不明、相互推诿,有不作为现象。同时,还存在“110”应急响应慢、律师会见难等问题。

(三)“放管服”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在前期外出考察中了解到,法治政府先进城市如南昌、长沙等地,“互联网+政务”推出了“一次不跑”“零跑动”事项清单,而我市仍停留在“只跑一次”改革上。此外,各种不必要的证明增加了基层负担,同时也为群众办事增添了麻烦,如居民申请安装电表,需要当地街道办、居委会盖章,电力部门才给安装;孩子上大学,也要求街道办事处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各级政府部门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业务不熟,一些事情无法在窗口办理。

(四)贯彻执行地方性法规的积极性有待提高。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出台的《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中规定,市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及县区编制马颊河保护规划,划定马颊河保护重点区域的具体范围,但截至目前,政府仍未出台相关规划,也没有划定重点区域的具体范围。

(五)行政决策机制不健全。和外地市相比,我市行政决策在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方面制度不完善,程序不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行政决策较少,作用发挥不够。

(六)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居高不下。据省高院通报,2018年,一审行政案件以判决方式结案的行政机关败诉率全省为37.32%,我市为60.40%;全部结案中行政机关败诉率全省为19.13%,我市为35.84%,两项均高居全省第四名。2016—2018年,鹤壁市中院受理的濮阳市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151件,判决确认违法27件,判决撤销16件,判决责令履行法定职责3件,败诉案件占一审案件总数的30.46%,占一审判决总数的75.41%。另外,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35.42%,而安阳、平顶山为50%或60%,南方发达市县甚至达到90%以上。行政案件败诉率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低,说明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行政意识不强,行政执法存在不规范、不到位、乱作为等问题。

(七)政府工作人员的法律和业务素质有待提升。基层同志反映,政府工作人员接受法律培训少,法律素质不高,业务能力有待增强。特别是机构改革后,没有及时组织学习新法律、新职责、新知识,跟不上新时代依法行政的需要。有些基层党群便民服务中心形同虚设,没有实际发挥作用。

三、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检查。全市各级政府要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办事日程。进一步加强领导,充实我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力量,明确办公室领导成员,强化职责,认真开展工作。要对标中办、国办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以迎检、赶考的姿态,认真负责地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盘点摸底,查漏补缺,严格督察考核,积极整改,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确保明年年底如期完成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任务。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的配置和运行,坚决避免政府职能缺位,该管的事一定要管好、管到位。尤其要正视城市发展过程中的难点问题,明确责任,切实履行职责,狠抓整改推进,把难点问题解决到底,让亮点工作更加出彩。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不必要的证明,切实为基层减压、为群众减负。全面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大“只跑一次”改革力度,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努力实现群众办事“一次不跑”。

(三)认真贯彻执行地方性法规。进一步提高贯彻执行地方性法规的积极性,严格落实《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规定,尽快制定马颊河保护规划,划定重点保护区域的具体范围,明确保护职责和措施,推动地方性法规更好地贯彻实施。

(四)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要求,切实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应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的重大决策事项要及时报告。加强决策机制建设,制定出台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征询意见、听证、风险评估、实施效果评估、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办法,提高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参与度,构建科学决策制度体系,为法治政府建设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强化法治思维,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依法执法,规范执法,持续提升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切实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有效降低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公开促公正,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要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六)自觉主动地接受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每年定期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及审议意见,不断改进工作。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加强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沟通交流,进一步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体系。积极办理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把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办理情况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重要内容,切实推动依法行政。

(七)不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建立完善党委中心组和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学法制度,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考查测试。要积极适应机构改革需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使其尽快掌握新知识、新本领,尽快熟悉新岗位,更好地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