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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已经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4月22日通过,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5月31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