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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河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学习贯彻会议
发布时间:2019-09-30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2019年9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河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学习贯彻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预算工委巡视员郭巍应邀授课。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兰峰、副主任管永国,市政府副市长高建立,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万英出席会议。

会上,郭巍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扎实做好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为题,结合多年自身工作实际,以预算监督为主线,结合新预算法,围绕《河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制定历程,对《条例》制定的背景和意义、《条例》的主要内容、呈现的新亮点以及对今后人大、政府工作的影响等作了深入浅出的分析,让与会人员对《条例》和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对预算审查监督的内容、方式、重点等有了新的把握,对预算审查监督的创新、完善和发展有了新的思考。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兰峰在贯彻实施讲话中指出,审查批准预决算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作出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中央连续印发《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这些都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职能上的重要体现,这充分表明党中央对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高度重视,表明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在人大总体工作中的重要地位更加突出。贯彻《条例》是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体现,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载体,也是促进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徐兰峰强调,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提升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确保在涉及预算的各个环节、各个步骤做到重程序、守法律;要采取有效措施,有序推进、严格落实,让《条例》在我市落地生根,促进我市预算审查监督工作迈上新台阶。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管永国主持会议并强调,一是迅速行动,抓好条例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以法律来武装头脑、用法律来指导实践,并将学习宣传情况报送市人大常委会预工委。二是市县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强化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突出审查监督重点,完善审查监督方式方法,提高审查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市县政府及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规范预决算草案及报告,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不断提高我市财政管理水平。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和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全体干部同志,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政府常务副县区长及财政局、审计局负责人等共计360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