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19年10月28日在市八届人大会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濮阳市人大财政预算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财政预算委员会对市政府提交的2019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初步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财政预算委员会认为,2019年市级新增政府债券安排使用方向符合国务院和省财政厅要求,符合我市实际,体现了对保障改善民生和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2019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可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市政府提交的2019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及报告。
为更好完成2019年预算,做好财政工作,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财政预算委员会建议: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调整后的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力。要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指标体系和考核问责机制,加强对政府债券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