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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对《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9-11-12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2019年10月28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不断提高审判工作质效,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意这个报告。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法院刑事审判工作还存在司法理念有待进一步转变、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尚需进一步深化、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协作机制尚需健全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刑事审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承担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重要职能,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人民法院工作全局中具有重要地位,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市法院要深刻认识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刑事审判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社会关切,深入分析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风险点,补齐工作短板,不断加强和改进刑事审判工作,进一步发挥好刑事审判的惩戒、震慑、预防功能,服务好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转变理念,努力提升刑事审判公信力

一要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更加重视程序公正的独立价值。二要强化证据裁判意识,严格把握定罪量刑证据标准,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加大证据合法性的审查力度。三要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强化“无罪推定” “疑罪从无”原则,依法保障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真正使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

三、创新机制,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一要积极推进庭审实质化、司法证明实质化和控辩对抗实质化,使庭审真正成为解决罪、责、刑问题的核心环节。二要狠抓庭前会议规程、非法证据排除规程和法庭调查规程三项审判规程建设,强化证据裁判意识,全面规范庭审程序。三要真正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完善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做到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相统一。四要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轻微犯罪依法从宽处理,对具备条件的依法使用非监禁刑,发挥惩罚教育挽救功能,防止机械办案,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提升素质,全面提高刑事审判工作水平

一要配足配强刑事审判人员,整合优化一线审判力量,进一步完善职业保障措施,统筹解决刑事审判法官短缺问题。二要以能力建设为中心,加强刑事审判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驾驭庭审、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和裁判说理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刑事审判队伍整体素质。三要加强对新类型案件和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全面提升刑事审判工作水平。 

五、强化协调配合,不断优化刑事审判环境

一要建立健全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依法制约的常态化工作机制,落实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解决好送押难、移交难等问题。二要充分保障律师履行法定职责,认真听取和回应律师辩护意见,建立相互监督、良性互动、共同促进司法公正的长效机制。三要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不断拓宽刑事审判监督渠道,努力打造看得见的公平正义。四要加大对刑事诉讼法和刑事审判职能作用的宣传,对一些大案、要案坚持公开审理、公开宣判和深入剖析,真正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巩固和扩大刑事审判工作的社会效果。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