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重要发布 >> 审议意见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对《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9-11-12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2019年10月28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17年7月1日公益诉讼制度施行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紧紧围绕公益诉讼五大领域,主动担当,依法履职,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在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上取得积极成效。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意这个报告。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还存在认识不到位、发展不平衡、工作机制有待完善、保障机制比较薄弱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完善中国特色诉讼制度的重大举措,也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聚焦公益核心,服务中心大局,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开展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下大力气办理一批人民群众关注、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认真履职,不断提高公益诉讼办案质量

一要坚持加大办案力度和确保办案质量并重,在巩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的基础上,不断深化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在生产安全、产品质量安全、公共交通安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不特定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稳妥探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促进各领域公益诉讼全面协调发展。二要推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均衡发展,加大民事公益诉讼办案力度,支持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三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状态,不断完善诉前程序,提高诉前检察建议质量,增强建议可操作性,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整改;对拒不整改、消极整改的,要依法提起诉讼。四要在规范办案上下功夫,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关,办理更多更加精准优质的公益诉讼案件。

三、加强协作,积极形成保护公益的合力

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将行政机关配合支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更好地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检察机关要紧紧依靠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汇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机制,与行政机关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和办案协作等良性互动;要与法院协调联动,解决公益诉讼案件管辖、审理程序、证据规则、保全措施等方面问题;要与监察机关加强工作沟通,协商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及反馈制度;要完善与公益组织的沟通联络机制,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保护公益合力。

四、充实力量,不断加强公益诉讼检察专业化建设

一要配齐配强公益诉讼办案队伍,特别是基层办案力量,保证人员配备与职能拓展和业务增长相适应。二要不断强化办案人员的法律监督职责,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用精用准、用足用好法律监督手段,更好地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三要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专业化建设,一方面组建专业的办案团队,通过专题研讨、案件实训、庭审观摩等方式开展系统培训,推动办案队伍专业化建设;另一方面,组建公益诉讼专家咨询团队,借助“外脑”力量,提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五、加强保障,不断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效能

市政府、市检察院要加大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资金保障,将公益诉讼办案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完善公益诉讼赔偿金管理制度,依法依规使用赔偿款项,确保用于公益赔偿和生态修复。同时,要加强技术保障,支持建设生态环境损害等领域快速检测实验室,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提高办案能力,保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五、加大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公益诉讼的良好氛围

一要持续加大公益诉讼宣传力度,提高公益诉讼制度的社会知晓度,增强行政机关、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意识,进一步扩大案件线索来源,动员更多的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参与公益诉讼。二要采取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等方式大力宣传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公益诉讼案件,观摩庭审,及时发布案件信息,公开案件办理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为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六、加强监督,进一步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询问、专题调研等方式,监督和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同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