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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东波带领《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专题视察第二组到濮阳县工业园区开展视察
发布时间:2019-11-20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2019年11月20日,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东波带领专题视察第二组,先后对濮阳县、工业园区贯彻实施《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情况以及《濮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实施前准备情况进行视察调研。视察组先后赴濮阳县峰华新时代、濮阳会馆、第二河务局监测点、清河头桃园村、濮阳德力西开关制造有限公司、联合新能源加油站、格瑞斯2期集中供暖,工业园区建业璞园、豫能发电、东明石化加油站、东方雨虹防水有限公司、大口寨村、生态林业带等处进行实地调研。

实地调研过程中,专题视察组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监督实效,切实了解条例贯彻实施具体情况。在建筑工地,专题视察组仔细查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考核施工负责人扬尘治理八个百分之百等有关要求;在餐饮场所,现场查看其油烟净化设施和管理记录档案材料;在农村居民家中,详细询问“双替代”工作推进和群众实际使用情况,了解《濮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宣传普及状况;在企业,详细了解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收集和处理情况;在加油站点,现场查看油气回收装置,询问对流动加油站点等违法销售机动车燃油行为的执法情况。

随后,视察组先后在濮阳县和工业园区组织召开汇报会,听取濮阳县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员及有关部门关于《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濮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实施前准备情况的汇报,与会代表进行了积极发言。视察组现场查阅了有关资料,就有关问题进行询问,并对调研情况进行了点评,提出意见和建议。

邹东波指出,通过实地走访、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濮阳县和工业园区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值得肯定,但仍存在条例宣传培训普及不够深入、防控措施有待进一步细化、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邹东波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自2015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把生态环境领域立法和监督工作作为重点,坚持以法律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今年出台的《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濮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为我市打赢蓝天保卫战,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了法治保障。

对于下一步工作,邹东波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要准确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内涵,树立生态文明法治理念,切实发挥好两个条例的法律武器作用;二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扎实推动两个条例的贯彻实施。要将宣传培训工作做深做实,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扩大条例的宣传普及面,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三要压实责任,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明确职责要求,制定配套措施,抓住关键环节,突出重点领域,确保条例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四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突出重点领域污染防控。要树立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手段,不断提高依法治理成效,依法打击违法行为。执法机构与司法机关要加强协调配合,瞄准短板弱项,集中优势兵力,突出推进重点领域污染防控。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周元增、监察司法工委主任王耀卿、法工委主任卢玉军、城工委副主任李红领、市人大城环委委员王利霞、法制委委员邢瑞星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参加视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