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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宜品带领《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专题视察组到清丰县示范区开展视察
发布时间:2019-11-26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2019年11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宜品带领第三专题视察组,先后对清丰县、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贯彻实施《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濮阳市农村垃圾治理条例》宣传普及情况进行视察调研。

视察组先后赴示范区滨湖湾、卫河路桥、濮上广场大气监测点、班家村、阿尔卡迪亚酒店、大数据网格化平台、东湖北岸、中国石油第九加油站、幸福城建设工地,清丰县圣桦•锦江天悦、孙庄中石化加油站、生活垃圾填埋场、全友家居等处对扬尘污染防控、油烟净化设施、“双替代”和人居环境整治、生活垃圾处理、油气回收装置等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




视察组先后在清丰县和示范区组织召开汇报座谈会,听取清丰县人民政府、示范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关于《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濮阳市农村垃圾治理条例》宣传普及情况的汇报。与会代表从实际出发,围绕本地大气污染防治、农村垃圾治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就如何做好两个条例的宣传普及和贯彻落实工作,建言献策,积极发表意见建议。随后,视察组现场查阅相关资料,询问了解相关情况。

马宜品指出,《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宣传普及和贯彻执行的情况整体较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正在逐步走向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但仍存在条例宣传普及不够深入、贯彻执行主动性不强、完成大气污染治理年度目标压力较大、“三散”污染治理合力不足等亟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马宜品强调,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的立法和监督工作,今年出台了《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濮阳市农村垃圾治理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以及《关于加强“三散”污染治理的决定》,这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呼应广大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美好期待,为巩固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打赢蓝天保卫战,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对下一步工作,马宜品要求,一是深刻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意义,抓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面对生态环境问题的“牛鼻子”。二是加大《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贯彻落实力度。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明确职责要求,抓住关键环节,突出重点领域,制定配套措施。执法机构与司法机关要依法打击违法行为,不断提高依法治理成效。三是深入宣传《濮阳市农村垃圾治理条例》。各相关单位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普及方式,认真组织宣传学习,营造全社会浓厚的舆论氛围,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

市人大常委会财工委主任李保国、民工委主任王玉蕊、城工委副主任李霖澎,市人大城环委委员张国臣、法制委委员侯丹丹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参加视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