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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视察我县《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19-11-28 来源: 作者:马瑞敏


      11月25日,市人大副主任马宜品带领专题视察组到我县视察《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宣传贯彻情况。视察组先后到圣桦•锦江天悦、S215孙庄中石化加油站、第一生活垃圾填埋场、全友家居进行了实地查看。县领导杨理宏、韩富鹏、周笃铭陪同视察。

      工作汇报座谈会上,视察组听取了县政府副县长周笃铭代表政府所做的贯彻执行情况汇报,全面了解我县宣传贯彻条例情况,听取了与会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并对调研情况进行了点评。
      视察组对我县条例宣传贯彻情况及大气污染治理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及高度评价。马宜品指出,《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是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出台的一部地方性法规,以法律的高度治理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濮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也将在2020年1月1日起实施,两个条例都体现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贯彻实施好两个条例将为环境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意义深远。清丰县委、县政府及职能部门生态环保意识强,治理成效明显,体现在建设、规划、管理各个方面。在宣传贯彻上领导重视,用心推动,精细管理,宣传到位,形式多样,并且治理常态化,效果好。
      针对下步工作,马宜品强调,一要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二要加大力度,推动《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贯彻落实。三要深入宣传,为全面施行《濮阳市农村垃圾治理条例》做好准备。四要压实责任,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