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
良法善治,民之所向。本周我们迎来了第六个国家宪法日、第二个“宪法宣传周”。为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努力营造机关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风气,12月4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开展纪念宣传系列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管永国、梁宏参加活动。
上午八点,在冬日温暖阳光照耀下,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隆重举行“国家宪法日”升国旗仪式。机关全体人员怀着无比崇敬的心情,带着强烈的荣誉感和自豪感,齐声高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向鲜艳的五星红旗行注目礼。随后,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管永国、梁宏的带领下,全体人员在机关三楼会议室集中进行宪法宣誓,庄重表达对国家的热爱之情和对宪法的尊崇之心。
管永国在主持宣誓仪式时指出,在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举行升国旗仪式,并进行宪法宣誓,既能促进大家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又能激发大家的爱国热情和责任感、使命感,从而为推动濮阳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工作人员,要把对宪法的尊崇、对国家的热爱,转化为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接续奋斗,开创我市人大工作新局面。
随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管永国传达了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张海录带领大家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河南时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对宪法知识进行集中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