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命王鹏、玄中义同志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9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市监察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和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杜新军的提请,2019年12月28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鹏、玄中义为濮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请予宣布。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
2019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