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区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
12月30日,华龙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庆恩主持会议。
会议共进行了五项议程,现会议纪要如下。
一、学习王国生书记在省委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会议指出,王国生书记的讲话从坚持党的领导、围绕中心依法履职、提高政治站位、完善制度机制等方面,诠释了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的认识,对做好新时代全省人大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建议,我们要在学深、悟透、弄懂、做实上下功夫,在守正、创新中提升人大工作的境界,为我区决胜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二、听取和审查区政府关于2019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区政府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发展任务,认真落实区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依法组织财税收入,强化支出管理,科学调配资金,优先保障民生和重点项目建设,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支持引导作用,全区财政保持平稳健康运行。
会议建议,经济运行稳中有变、变中有忧,财政收入增幅有所放缓,各领域对财政资金需求依然刚性增长,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区政府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切实增强忧患意识,积极应对新常态下经济社会发展遇到的新情况,确保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三、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8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会议指出,总体来看,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全面落实区人大财政经济预算委员会审查意见,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会议建议,在今后工作中,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督促有关部门加强预算管理,实施好预算法、预算监督条例,不断提高区本级预算管理的水平。
四、表决关于批准区政府2019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
经表决,会议同意区人大财经预算委员会审查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决定批准《2019年华龙区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五、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听取并通过了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郝红伟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德岗委托作的关于提请免去顿建胜等12名同志职务的报告。
最后,王庆恩主任指出,当前区人大各方面任务都很繁重,要着重抓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区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各有关方面要迅速行动起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务实高效、周密细致地做好大会各项组织筹备工作,确保大会圆满成功;二是统筹安排明年的各方面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和监督等工作计划。要紧紧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履职,恪尽职守,奋发有为,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本献、王楠毓、孙喜平、翟献民委员共29人出席了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王世锋,区监委副主任赵述恩,区人民法院院长荣延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郝红伟,区纪委监委派驻人大组长孙英涛,乡镇人大主席,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主任,部分人大代表,区财政局局长周翔宇、区审计局局长王相合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