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免冯利强等35名同志职务的通知
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2月28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冯利强为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
郭英涛为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艾海宏为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田庆伟为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张士杉为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于明杰为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许广慧为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
董会平为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崔树峰为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高洪光为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李辉为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王鑫蕊为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杨浩为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贾向阳为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崔欣欣为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王瑞峰、孔德军为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袁磊为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文艺为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郭循利为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驻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审判庭庭长;
贺艳丽为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驻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刘兵为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驻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审判庭庭长;
刘伟为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驻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焦奎阳为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驻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杨雷振、李洁为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刘兵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职务;
董会平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郭英涛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冯利强、崔欣欣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朱海宇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王永红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陈忠生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凌燕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王瑞峰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孙立新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李敏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许广慧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贾向阳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贺艳丽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王相锋、郭循利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职务;
高洪光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袁磊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驻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张东亚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驻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审判庭民庭庭长职务;
李亮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驻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请予宣布。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