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城建环保重大事项监督工作推进会
为落实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需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的报告>的决议》,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工作监督,2020年5月7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城工委组织召开城建环保重大事项监督工作推进会。
会议通报了《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需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的报告>的决议》,明确了《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需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的报告》(濮政文〔2020〕23号)有关城建环保类重大事项的承办单位,听取了市住建、城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等部门关于各自承担的重大事项推进情况的汇报。
会议指出,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市政府报告的重大事项事关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会议要求,城建环保系统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强化大局意识,抓紧细化完善重大事项内容,制定重大事项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节点、进度要求、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城工委,便于下一步跟踪监督。同时,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提高城市建设品质,推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扎实有序推进、持续落地见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市人大常委会城工委主任孟福堂,副主任李红领、魏伟杰参加会议。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房产中心等部门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长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