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1月16日,清丰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理宏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决定接受韩军辞去清丰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任命赵志学为清丰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命杨斌为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理宏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杨理宏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被任命的同志表示祝贺。希望被任命同志牢记誓言,认真履职,扎实工作,为清丰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做出积极贡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建岭、周秀安、左海义和委员王克献、李忠义、葛英华等共25人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岳春青,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徐拥军,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