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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东波带队调研法院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发布时间:2020-06-05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6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东波带领调研组赴南乐县和清丰县,调研法院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司法保障工作情况。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志强,南乐县和清丰县县委、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同志陪同调研。

上午,邹东波一行赴南乐县检察院,察看“三远一网”平台建设情况,参观党建文化长廊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县两级检察机关汇报,企业代表及县委、县人大相关同志发言。下午,调研组赴清丰县,到综治中心视察县法院诉前调解、案件繁简分流及执行远程网络工作情况,到县产业集聚区察看企业服务法庭工作情况,最后在县企业服务中心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县两级法院汇报,并与企业代表座谈。调研组从提高认识、转变理念、完善机制、创新方法、营造氛围、履职尽责等方面对司法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最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东波讲话。



邹东波对我市法院检察院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所做的工作表示肯定。他认为,全市司法机关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从事关濮阳高质量发展、事关提升濮阳区域竞争力和软实力、事关濮阳人民福祉的高度,不断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制度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通过履行审判检察职责和服务企业专项活动,依法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督促政府依法行政、企业依法经营,为企业营造了更好的法治环境。

邹东波指出,营商环境是世界各国都关注的问题,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也是提高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方面,其中,法治是关键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只有加强法治保障、净化法治环境、提升法律服务、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才能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邹东波强调,全市司法机关要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从有利于企业生存发展、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的角度出发依法办案,树立审慎善意司法理念,杜绝机械执法、就案办案,讲求执法艺术,创新司法手段,提升服务水平,切实加强企业产权司法保护,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努力实现司法裁判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要立足审判检察职能,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切实减轻企业司法成本,降低企业诉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更高水平的公平正义,使企业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和安全感,营造更加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要进一步延伸司法职能,一方面要发挥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作用,提高建议质量,落实办理效果,督促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为企业提供更加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司法实践中碰到的热点问题、普遍性问题的调查研究,分析原因,找出规律,更好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好地帮助企业“治未病”,从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最后,邹东波希望,全市司法机关要以此次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为契机,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不断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把我市营商环境的名片擦得更亮。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周元增,调研室主任赵桂清、监察司法工委主任王耀卿、财工委主任李保国、法工委主任卢玉军、监察司法委副主任委员赵志敏和监察司法工委副主任杜留根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