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司法保障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25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2020年6月22日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年初工作安排,6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司法保障专项工作报告。为做好这项工作,4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下发实施方案,6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东波带领调研组开展了一系列调研活动,召开企业和律师座谈会,并赴清丰县实地调研,察看法院诉前调解、案件繁简分流、执行远程网络等工作情况,在县企业服务中心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县两级法院汇报,并与企业代表座谈,全面了解我市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所做的工作。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司法保障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全市法院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审判职能,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法治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显著、亮点纷呈。2019年,市法院被省政府表彰为“全省国企改革攻坚工作先进集体”,被市政府评为2019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先进单位并记集体二等功。

产权保护坚强有力。严厉打击侵犯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净化营商环境发挥了打击震慑作用。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积极审慎审理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金融案件,依法甄别虚假诉讼、套路贷、非法集资、职业放贷等违法行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了公平市场秩序。

破产审判积极推进。2018年以来,共受理破产案件62件,审结35件,国有僵尸企业破产案件基本审结完毕,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全部清理完毕。2019年,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市法院办理破产案件指标位居全省第七名。

执行力度持续加大。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活动,加大信用惩戒力度,推动完善失信惩戒机制,综合运用各种强制执行措施,保障市场主体债权得以实现。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共执结案件43046件,执行到位金额48.46亿元,98.03%的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商事合同纠纷案件平均执行周期控制在6个月内,努力确保兑现企业胜诉权益。

审判改革不断深化。一是积极推行繁简分流,立足专业化审判,对小额诉讼等简单案件加快审理节奏,实现繁案精审,简案快审,有效释放审判效能。如华龙区法院实行“分调裁审”新机制,成立两个速裁组织,10名员额法官带领20名书记员,承担案件化解任务,实现收结案和人均结案上升、发改率下降的良性运行态势。自2020年4月13日实施繁简分流以来,全市基层法院共受理一审民事案件6350件,分流简案3554件,结案2969件,平均审理期限9.93天,上诉仅10件,全市法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居全省法院第一名。二是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诉前调解,诉调对接,强化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良性互动,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三是加强案件全流程精细化管理,严格控制审限,压缩审判各环节周转时间,进一步降低诉讼成本。2019年,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市法院牵头负责的执行合同位居全省第二名。

服务企业不断创新。强化智慧法院建设,依托移动微法院和诉讼服务网,提供立案、缴费、查询等服务。依托互联网平台,实现网上开庭、网上冻结、网络送达,既满足企业的司法需求,又进一步减少诉讼耗时。

二、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优化营商环境的司法理念需要进一步转变。有的干警优化营商环境意识不强,主动性不高,办案方式方法不够灵活,在查封、冻结企业帐户、拍卖大宗不动产时,没有综合考虑企业职工保险缴纳、工资发放和后续生产经营等问题,给企业持续生产和正常运营造成困扰。

(二)优化营商环境的审判职能作用需要进一步加强。保护企业产权的力度仍需要加大,尤其是在知识产权保护、打击虚假诉讼等方面。办理民营企业破产案件需要加快步伐,虽然我市法院在办理企业破产案件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破产案件仍集中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破产重整需要进一步关注。虽然“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通过了第三方评估,但执行案件存量仍然较多,同时,“执转破”案件较少,2018年以来共审结2件执转破案件,推进力度需要加大。

(三)优化营商环境的司法服务需要进一步延伸。一是对审判实践中遇到的一些突出问题,如延期交房、延期办证引发的多起诉讼、诉讼保全和保障企业持续运营的关系、危险驾驶罪高发带来的社会问题等,需要进一步研究,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对不具备网上立案能力当事人的指导措施需进一步细化,诉讼服务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司法建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四是部分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对企业的法治宣传需要进一步深化。

三、完善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建议

(一)切实转变司法理念,进一步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的司法效果。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司法要达到的最佳效果。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司法保障,不仅要依法办案,还要多从有利于企业生存发展、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的角度出发,认真评估研判司法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坚决杜绝就法律讲法律、就程序走程序、就办案而办案的机械执法、就案办案思维,树立审慎善意司法理念,依法灵活运用强制执行措施,努力实现司法裁判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努力提升审判质效,进一步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的司法保障。良法善治。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全市法院要牢固树立平等保护意识,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界限。要进一步落实产权保护原则,全面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以及其他无形财产权,严厉惩处“套路贷”、虚假诉讼等侵犯企业产权、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推动形成平等有序、充满活力、公正公平的市场环境。要继续加大破产审判力度,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充分运用破产重整、和解等法律手段实现市场主体的有效救治。要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加大“执转破”力度,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对化解执行积案的促进功能,加快企业债权实现,保障企业胜诉权益,同时,要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程序,防止超标的、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最大限度减少因采取强制措施给涉案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

(三)积极延伸审判职能,进一步发挥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力量。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不仅体现在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企业产权、维护公平公正的社会经济发展秩序上,还体现在为企业提供及时优质的司法服务上。法院要进一步延伸审判职能,通过审判实践研究分析影响企业发展的因素,找出共性,及时向企业发出司法建议或举办座谈会、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指导企业依法治企、依法经营,预防市场交易风险,帮助企业未雨绸缪、治“未病”。要不断完善网上立案工作机制,创新方法,细化措施,进一步提升诉讼服务水平。要进一步提高司法建议的质量,增强建议的针对性、可行性,同时,要加强跟踪监督,强化司法建议的办理效果,推动有关部门和企业整改落实。要持续强化以案释法工作,通过各种新媒体平台,适时发布涉及企业金融借款、民间借贷、产品质量、劳动争议、知识产权保护等常见涉企典型案例,及时公布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引导企业家遵纪守法经营,推动形成尊重、关心、支持企业家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