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民法典专题培训会召开
6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民法典专题培训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管永国、邹东波、陈景涛、马宜品、梁宏参加会议,秘书长刘万英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民法专家姬生强结合自己的学习体会和法律实践,对民法典的概念、时代意义、作用贡献、主要内容中的亮点进行了解析。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众权利的宣言书、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同人民群众的生活、生产密不可分,同各行各业发展息息相关。
会议认为,民法典的编纂以“保护民事主体权利”作为主线,对人民权利的保障可谓是事无巨细。民法典把对人身权、人格权的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有利于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民法典加强了对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的保护,是保障个人合法权利的强大法律武器,突显“人民至上”的理念,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实施好民法典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依法维护人民权利、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全体机关干部,自觉把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联系工作实际,把学习宣传民法典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强化法治意识,依法履行职责,当好民法典的宣传者、实践者,引导人民群众认识和遵守民法典,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推动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护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努力,为推动法治濮阳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5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