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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联合开展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调研督导活动
发布时间:2020-07-01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工作要点安排,6月22日至30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组成联合调研督导组,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及部分市直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调研督导活动。

活动中,调研组认真听取各单位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及清理工作情况汇报,查阅规范性文件目录、档案资料,并召开座谈会,解答基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调研组指出,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全面依法治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法治政府、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现实需要。调研组强调,各制定单位要高度重视,出台前就要严格审核把关,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要加强审查能力建设,明确具有法律专长的人员专门负责,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专业优势,认真开展发文前合法性审查;要严守“不抵触”底线要求,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要及时向同级人大常委会和上级政府备案,完善起草说明、法律依据等相关资料,及时纠正和撤销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不适当问题,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维护法律权威,保护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