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濮阳市2019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8-28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2020年8月26日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濮阳市人大财政预算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河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8月17日,市人大财政预算委员会听取了市财政局《关于濮阳市2019年财政决算和2020年1—7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审计局《关于濮阳市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2019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政预算委员会认为,2019年市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的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加大减税降费力度,支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着力保障重点民生支出,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有力地支持和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着力提高财政政策的精准度和有效性,支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 “六保”任务,努力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平稳运行。2019年市级决算(草案)能够按照预算法的要求编制,细化了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明细表和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明细表。对落实减税降费等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重点财政支出政策实施情况等重要事项作了具体说明。财政预算委员会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濮阳市2019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

财政预算委员会认为,市审计局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创新审计方式,扩大审计覆盖面,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意见》,加强了对打好三大攻坚战、落实减税降费、重点民生支出等方面的政策实施效果和绩效审计监督的力度,揭示了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了审计建议,较好地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能。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市政府要在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同时,财政预算委员会认为,2019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和审计工作报告也反映出预算执行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执行不够严格规范;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不及时,财政存量资金统筹力度仍需加强;资金使用和项目绩效有待提高,个别项目预算支出执行率低,资金绩效不佳,专项资金管理有待加强等。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做好财政工作,财政预算委员会建议:

一、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六保”作为“六稳” 工作的着力点,落实好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实落细国家减税降费等惠企政策,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保就业、扩大就业;做好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工作,着力优化支出结构,确保完成财政预算计划。

二、切实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按照新预算法和中共中央《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预算、决算编报的格式和内容。深化部门综合预算改革,不断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强化项目预算计划执行机制,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大幅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财政开支标准,严肃财经纪律。

三、持续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切实树立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强化政府和部门主体责任,科学制定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将预算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贯穿预算管理全过程。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应当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向社会公开。

四、着力强化风险防控。进一步健全债务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机制,将政府债务全面纳入预算管理,健全政府债务管理信息平台和举借、偿还机制,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积极化解存量政府债务。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政府债务的监督,对违法违规举借政府债务的行为要依法追责。

五、加强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要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深入分析问题原因,明确整改责任主体,在督促完成整改的基础上,及时排查化解同类问题;要进一步强化部门协调,及时通报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加强源头管控,分类施策,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的措施;积极推进审计工作公开,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