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人大常委会调研《城市管理执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
8月3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富鹏带领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县人大代表对我县《城市管理执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研。
调研组先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县城市管理局负责人的工作汇报。随后到北环城市建筑垃圾处理场和城市管理数字监控中心进行了实地查看,调研组认为城市管理部门把《办法》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保障,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强化“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工作理念,动员广大市民及沿街单位、商铺主动参与城市管理,自觉学习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理解、支持并配合城市管理工作,促进了全县城市管理事业的健康发展。
调研组强调在今后工作中,一要加大宣传力度,深入社区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使广大市民能够自觉自愿地理解、支持、参与、配合城市管理工作,鼓励市民对违法行为履行举报义务,为城市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二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逐步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在尚未配套的老旧小区、市民聚居区、建设便民市场;三要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关系,力求取得更好的执法效果。切实改变以罚代管的传统执法模式,要通过提高管理与执法的服务意识,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减轻执法阻力,降低执法成本。要大力推行阳光执法,通过建立内部监督制度,提高管理与执法的透明度,置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于广大市民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之下,力求取得更好的执法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