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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濮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执法检查组到台前县开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0-09-08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计划和执法检查方案部署,为了解《濮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9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濮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执法检查组深入台前县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城工委主任孟福堂,城工委副主任李霖澎、李红领参加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台前县静脉产业园、铁路公园、后方乡王楼村、夹河乡南张庄村、吴坝镇朱庄村等处,实地察看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城乡一体化环卫体系运行情况,并与县直、乡镇有关负责同志交流,全面了解《濮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的宣传普及、县乡政府法定职责的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体系的运转等情况。

执法检查组认为,台前县全面贯彻落实《濮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切实把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重要抓手,坚持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为统领,以加强农村环境治理为重点,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

处理工作,城乡环卫一体化水平显著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孟福堂强调,《濮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明确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主要责任,对农村生活垃圾清扫、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活动进行了规范。县政府和乡镇政府要全面贯彻落实《濮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思维,履行法定职责,坚持依法治理,切实加快静脉产业园等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步伐,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迈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市人大监司委委员刘景瑞、市人大法制委委员邢瑞星参加执法检查。市住建局有关负责同志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