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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审议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地方立法计划(草案)
发布时间:2020-10-16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10月16日下午,市八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濮阳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地方立法计划(草案)》进行审议。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卢玉军主持会议,并对我市2021年度地方立法计划拟定情况作了说明。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报送2021年度地方立法建议项目工作的要求,通过前期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意见,法工委梳理出立法建议项目3项,拟订为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地方立法计划。其中,立法审议项目2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条例》和《濮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调研项目1项:《濮阳市史官遗址保护条例》。

《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条例》《濮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为我市2020年立法调研项目。经过近一年的立法调研,起草部门已完成条例草拟稿,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以政府名义向市人大常委会正式提交了立法建议,申请列为2021年立法审议项目。2020年9月,南乐县人大常委会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开展史官遗址保护的立法建议,申请将《濮阳市史官遗址保护条例》列为2021年立法调研项目。

经审议,委员们一致同意了该计划(草案)。下一步,法工委将根据法制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向主任会议报告,经主任会议审议后形成有关情况的报告,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市委常委会会议汇报,待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确定最终意见后,形成正式报告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