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调研组莅濮开展《河南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立法调研
根据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安排,10月19日—20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工委副主任邢利民同志带领省人大立法调研组莅濮,对《河南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展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宜品陪同调研并参加座谈。19日下午,调研组一行来到台前县清水河乡、影堂险工等地,调研我市黄河滩区居民迁建、黄河生态司法保护等工作。20日上午,调研组赶赴范县张庄镇砂石料场拆除现场、陈庄镇恒通浮桥、黄河湿地公园等地,详细了解我市黄河生态保护、“河长+检察长”作用发挥等工作情况。
20日下午,调研组在市人大机关召开《河南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张永伟主持。座谈会上,邢利民代表调研组介绍了来意,并详细介绍了《条例》的制定背景、立法目的及重要意义。市黄河河务局汇报了我市黄河河道管理基本情况,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的主要负责同志,濮阳县、范县、台前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并结合本部门的工作进行了汇报发言。
在座谈交流阶段,与会人员畅所欲言,针对《河南省黄河河道管理办法》贯彻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条例》的修订展开了热烈讨论,并提出了具体、富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最后,邢利民发表讲话。邢利民充分肯定了我市在黄河河道治理保护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表示将对各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汇总、研究、论证,立足黄河流域内不同地区生态环境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区域差异性,在与上位法相适应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民生实际,立好法、立良法,为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进一步发挥其综合效益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建文、农工委主任张永伟,市黄河河务局局长仵海英及范县、台前县相关负责同志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