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市法院提请任命人员履职情况汇报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第24次主任会议精神,10月22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联合选工委,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召开汇报座谈会,听取市法院提请任命人员履职情况汇报。
会议首先听取市法院对提请任命人员整体情况介绍,接着6名拟任命人员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汇报各自履职情况及工作实绩,之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围绕履行法院审判委员会职责及如何处理好合议庭审理案件、员额法官独任审理案件的关系等问题进行提问,最后对6名拟任命人员测评。
参加会议的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认为,人大常委会对干部进行任命,是赋予其行使岗位的权力,同时更要求其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审判委员会是法院内部对审判工作实行集体领导的组织形式,主要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疑难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是法院内部的最高审判组织,指导和监督全院审判工作。作为审判委员会委员,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希望提请任命的人员进一步提高对拟任岗位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为确保司法公正、捍卫法律权威尽到应尽的职责。
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对提请任命人员进行任前调查,是为了更加全面深入了解拟任命人员的综合情况,切实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硬、群众反映好的干部配备到合适的工作岗位,为促进我市民主法治建设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市人大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二级巡视员李保国,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二级巡视员闫化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周元增、监察司法工委主任赵桂清、选工委主任史军林、城工委主任孟福堂、法工委主任卢玉军、民工委主任王玉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赵志敏、崔旭光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