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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经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通过,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9月26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