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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代表提出的立法建议开展调研座谈
发布时间:2020-10-22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2020年10月21日、22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2件立法建议,召集市人大常委会财工委、城工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及领衔代表召开座谈会,研究落实措施,反馈办理情况。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卢玉军、财工委主任李国林、城工委主任孟福堂参加座谈会。

对代表提出的立法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明确专人负责,并于9月份,向相关的市城市管理局、市供电公司印发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先期调研,就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条件是否成熟等提出书面意见。

21日下午,法工委联合财工委,召集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供电公司等单位负责同志,召开立法调研座谈会,对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濮阳市电力通道绿化条例》的建议”进行研究座谈。调研组认为,绿化与电力设施(设备)并非对立的两方,依法按章办事,找到解决方法,让绿化与电力设备(设施)和谐共存共赢,才是解决矛盾的最佳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河南省供用电条例》,对电力设施安全保护规定了一系列制度措施。目前的主要问题是,供电体制改革后,供电公司不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需要及时明确政府行政管理和监管部门,以便于组织开展好电力设施安全保护行政管理和监管工作,切实保护好电力设施的合法权益。下一步,将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明年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河南省供用电条例》执法检查,全面调研电力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摸清电力设施安全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并借此机会理顺政府管理体制,进一步了解制定濮阳市电力安全保护地方性法规的必要性、可行性。

22日上午,法工委联合城工委,召集市城市管理局、市司法局等单位负责同志,召开立法调研座谈会,就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濮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建议”进行研究办理。调研组认为,城市市容环卫管理与市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当前,我市集“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九城二奖”荣誉于一身,应该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提出更高、更新、更细的要求。代表提出的议案反映了市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符合濮阳当前实际,对推动美丽濮阳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下一步,法工委将对《濮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开展前期立法调研。市城市管理局要按照立法程序,逐步开展相关工作,向市政府报告、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议案等。同时,建议市城市管理局在出台法规之前,先出台办法、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开展实践探索,积累经验作法,为立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