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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0-10-28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10月28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在市人大机关一楼主任会议室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东波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周元增、监察司法工委主任赵桂清、法工委主任卢玉军,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长庚律师事务所主任刘义广参加座谈会。

会议听取了市司法局代表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作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汇报,法工委对2020年以来各单位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资料进行了现场展示,各制定单位备案审查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观摩和交流。

会上,邹东波对今年以来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自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以来,全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完善机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更加完善,文件质量逐步提升,各县区备案审查工作也实现良好开局。按照全国人大和省人大要求,自2020年起,市人大常委会要每年听取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备案审查工作必须进一步提高标准,提升水平,成为切实做好的常态化“规定动作”。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做好备案审查工作有利于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推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建设,从源头预防抽象行为的违法问题发生,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要切实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要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构,配备法律专业人才,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备案审查工作队伍。要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备案审查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法律素养、业务能力。要提升规范性文件的制作质量,坚持“少而精”,不但要确保“合法”,还要做到“必要、管用、适当”,从起草环节就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开展好合法性、适当性审查,从源头上把好“第一关”。三要及时报备,全面审查。政府、法院、检察院等规范性文件制定单位要积极主动地向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人大常委会要认真负责,不断将审查工作推向深入,不但要审查形式,还要进行实质审查。要以常委会听取备案审查工作为契机,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标准,进一步提升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水平。

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