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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人大常委会调研《野生动物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
发布时间:2020-11-30 来源: 作者:马瑞敏


9月11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富鹏带领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县人大代表对我县《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调研。


调研组深入到梅庄虎园、李家庄鹦鹉园和土塔大王蛇场进行了实地查看,听取了有关部门领导的工作汇报。


针对下步工作,一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保护野生动物,维持生态平衡,关系到人类的生存与发展,让保护爱护野生动物逐渐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二要加大违法查处力度。用足用活法律,依法依规对违法从事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严肃查处。建立共管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合作,实现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常态化。三要健全落实保障机制。加大对执法人员的专业化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强化执法手段的技术支撑。健全野生动物救护机制,做到有人员、有队伍、有知识、有设施。把《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全国人大《决定》落到实处,促进我县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生态文明再上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