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兰峰带队赴海南考察“禁塑”立法工作
1月5日至9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兰峰带队到海南省部分地市考察“禁塑”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东波、法工委主任卢玉军、调研室主任刘继铭等参加考察。
考察组一行先后到海口市、保亭县,与当地人大常委会以及相关部门座谈交流,详细了解海南省禁塑立法的背景、主要内容、实施情况,实地调研察看生物降解购物袋等“禁塑”替代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等情况。
徐兰峰表示,开展“禁塑”工作是海南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重要举措。当前海南正加快推进从地方立法到品种调研论证、检测平台建设等各项工作,并以“禁塑”为契机,着力推进“禁塑”替代产品生产和相关产业发展,高站位谋划打造新的环保产业集群和全球生产基地。此次考察调研对濮阳“禁塑”立法工作和生物基产业发展有着很好的借鉴意义,要把这些好的经验做法转化为实际成果。同时,希望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取长补短,促进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徐兰峰指出,近年来,濮阳生物基材料产业实现集群发展,通过建链、延链、补链,建成南乐国家级生物基材料产业园,集聚浙江华乐科技、上海曦江等17家企业,形成完整产业链条。“十四五”时期,市县政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服务企业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让生物基材料成为濮阳产业蝶变升级的新引擎。
徐兰峰强调,加强塑料污染治理,事关人民群众健康,事关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近年来,中央、省、市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要求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但实际中存在责任主体不明晰,执法依据缺乏等问题,需要立法予以解决。市人大常委会要认真贯彻市委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塑料污染治理立法工作,把我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中形成的成熟经验予以固化,推动解决当前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制定《濮阳市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条例》,为治理“白色污染”、建设美丽濮阳提供法治支撑。
考察组还就自贸港建设、立法队伍建设、备案审查等工作与海南省有关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