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东波主持召开《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条例(草案)》集中修改专题会
2021年2月5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东波再次主持召开《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条例(草案)》集中修改专题座谈会,对条例草案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重点章节逐条进行修改完善。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卢玉军、副主任杨晓莉、财工委副主任陈理刚,市政府副秘书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局长段升显、副局长韩勇,及有关单位科室长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邹东波逐条听取条文宗旨、起草说明,不时提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共同研究法律解决措施,进一步完善修改草案内容。邹东波指出,提高立法质量是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重中之重, 新时期人民群众对立法质量普遍关注, 要求越来越高,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法律,而是法律好不好、受不受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制定好这部法规,提高立法质量,必须要吃透上情,认真学习国家、省关于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与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吃透精神,把握要求,切实贯彻好上位法,特别是在设定行政处罚等法律责任时,确保不与上位法相抵触;必须要摸清下情,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调研,全面了解濮阳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法规措施,真正体现濮阳特色;必须要广泛借鉴,认真学习考察其他省、市公共资源交易方面的立法经验,结合濮阳实际合理采纳吸收;必须要注重立法技术,科学设置法律框架、结构形式,加强章节条款之间协调衔接,立法语言简洁、明确、规范、严谨;必须要掌握节奏,按照立法计划确定的时间节点、立法程序,提前谋划,稳步推进,早日制定出台一部高质量的地方性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