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推动实施“四大战略”,在实现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发挥有力助推作用,在增进人民福祉中发挥重要保障作用,在深化法治濮阳建设中发挥关键支撑作用,助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濮阳开好局、起好步。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遵循,推动政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1.坚持不懈强化创新理论武装。常态化、长效化、系统化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全面、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常委会党组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改进学习方式,增强学习实效,通过学习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人大政治机关定位,在人大工作中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并按照市委要求全面抓好落实。常委会党组全面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确保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有效履行职责。
二、加强立法和法律法规实施工作,筑牢高质量发展法治根基
3.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稳步推进立法审议工作,审议出台《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条例》《濮阳市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条例》。精心开展立法调研,指导市政府及相关单位对《濮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濮阳市史官遗址保护条例》开展市内调研、市外考察、法规草案起草等工作,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开展有关立法调研。配合上级人大开展立法调研,做好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4.推进宪法、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实施。弘扬宪法精神,广泛开展宪法宣传、国家宪法日集中宣誓活动。对统计“一法一条例”、畜牧“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推动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实施取得实效。推动我市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提高地方性法规的适用率和权威性。
5.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加强对市“一府两院”和县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到“一府两院”和县区开展专题调研。完善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专项工作报告制度,年底听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报告,指导县(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加强备案审查业务培训,提高备案审查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三、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加强重要决策部署和重点领域监督
6.加强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监督。坚持在服务大局中提高政治站位,在依法监督中积极主动作为,确保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对我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工作情况开展调研。持续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对我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情况、乡村生态振兴工作情况、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森林乡村建设情况开展调研。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配合省人大做好法律法规执法检查、中原环保世纪行活动。
7.强化经济运行监督。紧扣经济高质量发展,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电子商务工作情况、大力发展优势特色农业情况的报告。助推重大项目建设,对2021年度市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完成情况开展专题视察。对我市化工基地建设情况、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电力设施保护情况工作情况开展调研。
8.深化财政预算审查和国有资产监督。进一步强化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财政决算和2021年1—7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等。贯彻中央、省委关于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意见,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综合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对我市开展的预算绩效评价项目开展调研。加强对县区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的指导。
9.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决议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检察院关于控告申诉工作情况的报告,对我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情况开展调研,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
10.抓实民生改善和社会治理工作监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开展监督。督促政府继续做好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对我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情况开展调研。保障和改善民生,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扩容提质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情况、我市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情况、全市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对我市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工作情况开展调研。关注、支持社会建设工作,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防震减灾情况的报告,配合省人大做好《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河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河南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和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情况立法调研。围绕省人大常委会检查消防“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调研全民健身运动开展情况做好相关工作。对我市劳动就业、退役军人、残疾人权益保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等工作情况开展调研。
四、严格办事程序,依法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任免工作
11.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认真落实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实施办法,围绕全市改革发展重大问题,加强与“一府两院”重大决策的沟通,审议“一府两院”重大事项报告,依法行使决定权。深入贯彻省委、市委全会精神,根据党委决策部署,及时作出相关决定, 把党委对地方重大事务的主张转化为国家意志和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结合我市实际,作出我市“八五”普法决议。
12.及时批准市级财政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落实中央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意见,对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和上一年度市级财政决算等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支持政府把更多财力用于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民生改善等工作,更好发挥公共财政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13.规范选举任免工作程序。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的有机统一,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进一步细化人大常委会拟任命干部的任前审核把关、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询问、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和就职公开承诺等工作。加强对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组织被任命干部集中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并在年底前集中向市人大常委会述职,增强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依法履职尽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适时修订《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指导县乡人大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五、紧密联系代表、群众,进一步夯实人大工作基础
14.深入推进代表“双联系”工作。组织服务好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人大代表工作,力争每一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半年开展一次走访联系活动。持续推进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建设,继续发挥领导干部代表进站的示范作用,带动引领驻濮五级人大代表积极进站开展活动,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15.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做好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的分类、交办、督办工作,会前注重从源头上抓代表建议质量提升,会后注重提升解决率、落实率。规范完善一类建议市委、市政府领导挂帅领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亲自督办的工作模式,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对一类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切实提升建议办理实效。
16.组织好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调研、视察和接待群众来访等活动,邀请代表特别是基层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进一步扩大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参与。持续开展“助力乡村振兴,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为乡村振兴汇聚代表力量、人大力量。组织、服务好驻濮全国、省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的集中视察工作。组织好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的述职工作。分批举办市人大代表专题培训班,切实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开展优秀市人大代表和市级优秀星级人大代表联络站评选工作。
17.切实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发挥人大信访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依法受理涉法涉诉群众来信来访,加强跟踪督办。认真分析研究,梳理出重点、难点信访问题进行重点监督,依法推动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妥善解决。完善人大信访相关制度,制定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办法、重大信访事项交办督办办法、异常信访事项处置办法等。
六、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保障
18.夯实机关党建基础。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加强常委会和机关建设,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加强对机关党组、机关党委的领导,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把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到每名党员。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指导工作实践。以建党100周年为契机,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员教育活动,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央、省委、市委部署,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努力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继续做好脱贫攻坚对口帮扶工作,圆满完成帮扶任务。
19.持续提高服务保障能力。认真学习宪法、民法典、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依法履职观念,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围绕人大及其常委会中心工作,进一步优化程序,不断提升机关办文、办会、办事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为目标,细化落实文明单位创建任务,不断提升机关文明程度和整体形象。成立市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加强人大实践探索和理论研究,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
20.从严从实抓好作风纪律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四风”问题,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一体化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支持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发挥机关纪委作用,强化日常监督和管理。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开展调研,多出高质量研究成果。强化责任意识,勇于担当作为,在狠抓落实上下更大功夫,不断提高各项工作质量和效率。
21.提升人大宣传工作水平。加强阵地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加强人大新闻传播手段建设和创新,办好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公报、濮阳人大网站和濮阳人大微信公众号,不断提高人大宣传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大力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宪法法律、各类会议活动、代表履职实践的宣传报道,深入讲好人大故事,传播好人大声音,塑造好人大形象。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谋划开展人大系列宣传活动。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监督工作计划
根据《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安排,现制定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监督工作计划。
一、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15项)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关于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电子商务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防震减灾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6.听取和审议市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7.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扩容提质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8.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优势特色农业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9.听取和审议一类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0.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国有资产综合管理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财政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决议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5.听取和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5项)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经济委员会、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财政决算和2021年1—7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财政预算委员会、常委会财政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财政预算委员会、常委会财政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4.审议2021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财政预算委员会、常委会财政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财政预算委员会、常委会财政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2项)
1.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河南省畜牧业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2.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经济委员会、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四、组织专题视察和调研(15项)
1.对我市森林乡村建设情况开展调研。(拟于4月份进行,由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2.对我市贯彻落实《河南省宗教事务条例》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情况开展调研。(拟于4月份进行,由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3.对我市电力设施保护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拟于5月份进行,由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4.对我市乡村生态振兴工作情况开展调研。(拟于5月份进行,由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5.对我市开展的预算绩效评价项目开展调研。(拟于5月份进行,由常委会财政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6.对我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情况开展调研。(拟于7月份进行,由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7.对2021年度市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开展专题视察。(拟于7月份进行,由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8.对我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工作情况开展调研。(拟于7月份进行,由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9.对我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开展有关立法调研。(拟于7月份进行,由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10.对我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情况开展调研。(拟于8月份进行,由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11.对我市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工作情况开展调研。(拟于8月份进行,由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12.对我市化工基地建设发展情况开展调研。(拟于9月份进行,由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13.对我市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开展调研。(拟于11月份进行,由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14.对我市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建设情况开展调研。(拟于12月份进行,由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15.对我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情况开展调研。(拟于12月份进行,由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五、主任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的其他监督事项
附件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会议2021年议题安排表
时间
会 议 议 题
2月
1.听取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办)
2.审议表决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议程(草案);(办)
3.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调)
4.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选)
5.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条例》(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财)
4月
1.审议《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需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的报告》;(办)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城)
3.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第二次审议;(法)
4.对《濮阳市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条例》(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城)
5.人事任免事项。(选)
6月
1.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关于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监)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电子商务工作情况的报告;(财)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教)
4.听取和审议畜牧“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农)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防震减灾情况的报告。(社)
8月
1.听取和审议市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监)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财)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财政决算和2021年1—7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预)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预)
5.对《濮阳市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第二次审议。(法)
10月
1.听取和审议统计“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财)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扩容提质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教)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优势特色农业情况的报告;(农)
4.听取和审议一类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选)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国有资产综合管理情况的报告;(预)
6.审议2021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预)
7.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社)
12月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决议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监)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选)
3.审议选工委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和督办情况的报告;(选)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城)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预)
6.听取和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法)
备注:如需调整常委会会议审议议题,由主任会议研究确定。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