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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审议《濮阳市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条例(草案》
发布时间:2021-04-07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4月7日上午,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市政府提请的《濮阳市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条例(草案》。市人大城建环保委主任委员、常委会城工委主任孟福堂主持会议,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卢玉军,城建环保委全体委员参加会议,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同志及起草人员、市司法局负责同志、城工委及法工委全体人员列席会议。



会上,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同志就条例制定的必要性、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作了说明,委员们逐条审议了条例草案,并对部分条款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通过审议,委员们一致认为,《濮阳市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条例(草案)》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省、市有关生态保护决策部署的有力举措,为我市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快美丽濮阳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对我市在全省塑料污染治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构建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引领和推动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条例草案已基本成熟,同意依法按程序提请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第一次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