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城工委召开环保督察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专题会议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督促政府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长效机制,4月29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城工委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市生态环境局落实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城工委主任孟福堂主持会议,城工委副主任李霖澎、张建,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对反馈意见涉及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严肃对待。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认真落实整改的主体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多次召开全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保环保督察整改任务落细落实。同时,对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印发实施了《濮阳市贯彻落实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梳理4类36项问题,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实行清单管理,突出政府和相关部门整改主体责任,各县区各有关单位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制定85条措施,扎实推进,紧盯整改,确保了整改任务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
会议要求,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县区要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方面,突出抓好VOCs综合治理、扬尘污染管控、移动污染源治理、垃圾治理、餐饮油烟等重点工作,全力抓好农村污水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黄河“四乱”等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对标对表,查漏补缺,补齐短板,推动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会议强调,要强化督查督办,压实工作责任。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建立督察整改进展调度和通报工作机制,对进展滞后的整改任务及时跟踪督办,对督察整改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盯办、挂牌督办。市人大常委会近期将根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完成情况,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组织开展专题调研,监督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举一反三,督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不断取得新成效。
会议还听取了相关负责同志关于我市乡村生态振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