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
4月30日,南乐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耀华,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张静远、苗锐、赵军辉出席会议。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淑娟,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师啸宇,县人民法院院长李凌燕,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江艳伟及县委组织部、人大办、县政府办、县监察委有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表决通过了部分县十五届人大代表辞去代表职务的辞呈;通过了南乐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听取了南乐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通过了关于召开南乐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通过了南乐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各项名单(草案),讨论了政府、计划、财政、人大、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接受了张静远、赵军辉同志辞去南乐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
结合有关议题,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耀华强调,要把新发展理念贯穿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全过程,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要结合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各自的工作报告和规划。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秘书处各组要继续做好大会的筹备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提高标准,查漏补缺,确保大会安全、有序、顺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