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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调研组就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立法工作开展调研并反馈意见
发布时间:2021-06-03 来源:濮阳人大 作者:董阳


  6月2日至3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二级巡视员李哲带领立法调研组莅临濮阳,就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立法工作开展调研并反馈意见。

  6月2日下午,立法调研组一行赴市行政服务中心就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进行实地调研。调研组重点查看了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情况,详细了解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流程、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成交量、平台服务管理模式和人员机构配置等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管永国陪同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周元增,法工委主任卢玉军,法工委副主任杨晓莉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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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3日上午,立法调研组针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草案)》反馈修改意见。管永国主持召开座谈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孙永振汇报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座谈会上,李哲对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立法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指出,近年来濮阳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相关政策,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围绕健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加强平台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和创新监管模式等开展了大量显著有效的工作,我市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线下无交易的经验作法值得全省推广和学习。特别是濮阳市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今年在全省率先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地方性法规,为全省相关领域的立法工作做出了有益探索,具有重要意义,值得肯定,且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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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立法调研组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意见进行了反馈。针对反馈意见,李哲强调,一是要牢牢坚持“不抵触”立法原则,在严格遵循上位法的基础上科学进行制度设计,确保法规的合法性、合理性;二是要坚持突出地方特色,对我市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中的成功作法要进一步总结提炼,上升为法规予以固化;三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刻领会把握国家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改革的最新精神,针对公共资源交易应进未尽、信息化建设滞后、协同监管工作机制不健全和公共资源交易规则体系不完善等问题要做好当下和前瞻性制度设计,确保法规的可操作性,力争将这部法规打造成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领域的制度模板。

  座谈会上,管永国对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立法调研组对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立法工作的关心、帮助和支持表示感谢。就做好下一步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立法工作,管永国要求,要进一步提高制定《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要抓紧时间组织人员对立法调研组反馈的意见认真吸收、采纳和修改,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相关配合,齐心协力共同完成条例草案的修改工作,按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6月份第三次审议,7月份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确保这部条例高质量出台,为提升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水平,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周元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段升显,财工委主任李国林,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卢玉军、副主任杨晓莉,市编办和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濮阳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以及市发改、财政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的有关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