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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1-06-29 来源:濮阳人大 作者:韩衍想


  2021年6月29日上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市人大机关一楼主任会议室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管永国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卢玉军、副主任杨晓莉,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史绪浩,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娄建广、副局长袁文峰,市委政法委四级调研员杨建华,以及市委、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市司法局、濮阳军分区等有关单位科室长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听取了卢玉军、娄建广关于市人大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制定工作情况汇报,对下步全市立法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管永国充分肯定过去一年全市立法工作。他指出,一年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协调配合,做了大量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切实发挥对立法工作的主导作用,制定出台了《濮阳市散煤污染防治条例》、《濮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二部法规,为助推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服务文明城市复检提供了法治保障。市政府制定出台了《濮阳市人民政府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为政府及其部门参与人大立法工作和政府规章的制定程序提供了基本遵循。

  对下步立法工作,管永国指出,要牢牢把握立法工作的政治属性,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来推动立法工作,站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现实需要来研究和改进立法工作,努力实现立法决策与政治决策协调同步,立法工作和发展需求有机衔接,推动法治濮阳建设,保障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切实做到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在哪里,立法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党和国家大局是什么,立法工作就重点安排什么。要牢固确立立法为民的思想,把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立符合实际的法,立管用有效的法,立老百姓拥护的法,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城市管理、历史文化保护等重点领域,广泛开展调研,储备一批好的立法项目。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对于改革发展需要、群众热切期盼的立法项目,可以搞一些“大块头”;对社会高度关注、急需解决的具体问题,也可以搞一些“小快灵”,切实增强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和适应性。

  管永国强调,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好、领会好、贯彻落实好,把重点立法工作推进好,把全年的立法任务完成好,为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做出更大贡献,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