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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宏带队调研南乐县、濮阳县民事审判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1-07-14 来源:濮阳人大 作者:刘广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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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3日至1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宏冒着酷暑,带领专题调研组赴南乐县、濮阳县调研民事审判工作。

  梁宏先后到南乐县人民法院、濮阳县人民法院进行实地调研。每到一处,实地察看了人民法庭、诉讼服务中心、家事审判法庭、多元化调解室、党员活动室等地。视察结束后,调研组召开座谈会,详细听取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汇报,征求县政法委、营商办、工商联、生态环境局、妇联、人社局、金融局以及市、县人大代表、律师代表的意见建议,全面了解法院民事审判工作。

  梁宏对两县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她指出,民事审判涉及方方面面,关系千家万户,人民法院要运用法律手段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弘扬良好道德风尚,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促进我市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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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要求,审判机关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断提升对民事审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旗帜鲜明讲政治,持续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不断夯实新时代法院工作的思想根基,牢牢把握人民法院是政治机关的属性,把“两个维护”体现和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全方位和各环节,积极主动开展司法实践,坚定不移地坚守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要始终坚持保障服务大局,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深刻认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准确把握民事审判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职责使命,从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主动发力、积极作为、公正司法,善于运用司法手段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要始终坚持严格公正为民司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牢固树立审判质量是法院工作生命线的理念,正确处理提高效率与保证公正的关系,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完善法院与各类调解组织的工作联系机制;继续深化繁简分流体制改革,确保“繁案精审,简案快审”;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法律统一适用;动态管理审判团队,提升司法整体效能;充分发挥科技作用,提升民事审判信息化、智能化,不断提高审判机关的社会公信力。

  要始终坚持广泛宣传报道,努力营造良好司法环境。注重对民法典的学习宣传,不断扩大司法公开的广度深度;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提高宣传实效性;强化与宣传部门的沟通对接,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要始终坚持抓好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民事审判工作水平。不断改善民事审判法官队伍结构,优化各类审判资源配置,坚持政策向一线倾斜,加强对民法典、司法解释、法学前沿理论的学习培训;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为审判法官减压,营造温馨和谐的工作氛围,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法院队伍。

  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主任赵桂清,常委会委员、专委会副主任委员赵志敏,常委会委员刘义广,监司工委副主任张俊波、于俊生、洪璞等参加调研。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乐县、濮阳县人大等负责同志随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