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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调研组莅濮开展河南省教育督导条例立法调研
发布时间:2021-08-31 来源:濮阳人大 作者:侯靖


8月30至31日,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王小平带领立法调研组,就河南省教育督导条例立法工作到我市调研。市委书记杨青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邵景良,市委常委、秘书长惠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宏,市政府副市长孙永振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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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一行先后到高阳实验学校、绿城中学、绿城小学、城乡规划展览馆等地,围绕中小学校规划建设、教育教学、师资配备等情况实地查看,深入了解我市教育督导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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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上午,调研组召开立法调研座谈会,副市长孙永振汇报了我市教育督导工作情况,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及部分人大代表、学校校长、教育督导工作者先后就《河南省教育督导条例(草案)》提出立法意见和建议。省人大调研组就教育督导条例立法的必要性、紧迫性以及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建设、机构设置、经费保障等立法方面的问题和与会人员深入探讨,提出指导意见。

省人大常委会教工委副主任高莉萍传达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河南省教育督导条例的立法工作部署,阐明了加快河南省教育督导立法的现实意义,充分肯定了我市在依法履行教育督导职能、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调研组表示,要认真研究、吸纳与会部门与代表的立法建议,促进《河南省教育督导条例(草案)》更加科学、完善。同时希望濮阳各级政府以教育督导立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履职能力建设,在人员配备、经费保障方面给予应有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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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邵景良主持会议。他指出,教育督导法治化建设是完善现代教育体系、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制定出台河南省教育督导条例,正当其时、十分必要。他要求,一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快推动教育督导立法的重大意义,积极为河南省教育督导条例的出台献计献策,助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二要进一步强化教育督导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逐步完善教育督导管理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委员会的作用,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常态督导与专项督导并重,保障教育督导在法治轨道上深入开展。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张海录,教工委主任张瑞芬,法工委主任卢玉军,市政府副秘书长张中山,市教育局局长高尚功,市人大常委会教工委副主任任登魁,市教育局总督学李彩光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