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人大常委会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召开
9月2日,濮阳县人大常委会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对全县“两条例”的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理清思路、夯实责任,推进“两条例”在我县全面有效实施。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邱国让,县委常委、副县长田建引,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张宏江、刘鸿堃、韩广勇、黄爱民、郭俊彪、胡志刚、许建勋、朱晓瑜;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各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常委会各委科室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动员会议精神,宣读了《濮阳县人大常委会检查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实施方案》,对执法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时间要求、方法步骤、阶段任务进行了具体安排。县委常委、副县长田建引代表县政府作迎检表态发言。最后,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邱国让就开展好本次执法检查作了动员讲话。
邱国让指出,本次执法检查是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开展的不同寻常的一项执法检查,是按照省委要求,全省高规格部署、大规模开展、持续强力推进的一项重要的人大监督工作,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助力“万人助万企”活动、推动我县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扛起优化营商环境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把省委、市委和县委相关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贯彻好、落实好,加快营造统一开放、公平透明、便利快捷、服务优良的营商环境,让我县成为企业放心、安心、舒心的投资高地和发展热土。
邱国让强调,人大的执法检查不是一般性的工作检查,而是“法律巡视”,是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保证法律得到有效实施的一把“利剑”。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要着力发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的作用,精心组织、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注意把握好自查自纠、梳理重点、实地检查、问题整改等几个关键环节,遵循依法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协调联动,发挥优良作风,积极改进方式方法,在增强实效上狠下功夫、在推进问题解决上狠下功夫,以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执法检查工作的新成效,助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