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
6月29日至30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邵景良,副主任王天阳、管永国、陈景涛、常奇民、梁宏、张相坤,秘书长李剑飞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李向前,副市长陈晓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志强,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人大工委主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班子成员、各工作委员会业务副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孔昌生在濮阳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审议市监委关于开展乡镇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的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贯彻执行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河南省高标准粮田保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濮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市政府关于全市应急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关于“人大代表贷”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部分省人大代表向市人大常委会述职并进行了履职情况满意度测评。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期间,召开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书记·代表公民面对面”座谈会,市委书记杨青玖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结合有关议题,邵景良要求,全市各级监察机构要充分认清加强乡镇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查找短板弱项,完善制度机制,整合监督力量,提升监督质效,推动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把学习宣传贯彻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河南省高标准粮田保护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做深做实做细。法制委员会、法工委要结合省人大常委会反馈意见,协同有关部门对《濮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认真修改完善,争取把该条例打造成为我市创制性立法的又一精品力作。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始终把应急管理工作作为保稳定、保安全的重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形成全链条责任体系,全力保障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