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市监委专项工作报告
6月29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乡镇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情况的报告。这是党中央作出地方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来,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市监委专项工作报告。
近年来,市监委坚持形式与内容并重、服务与监督并重、教育与惩处并重、实体与程序并重的“四个并重”原则,大力推进乡镇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报告显示,市监委聚焦补齐基层工作短板、健全基层监督体系、提升基层监督效能目标,以“八个规范”为主要内容,推动基层监察工作从有形到有效、从有效到长效全面提升。各县(区)监委在88个乡镇(街道)设立了派出机构,配备乡镇监察干部399名,实现有人干事、有地方干事、有经费干事。2021年以来,各乡镇(街道)监察机构开展政治监督、专项监督912次,围绕“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开展监督1043次,实施约谈597人次,下发监察建议书73份,立案485件,党纪政务处分513人。
党的执政之基在基层,力量之源在基层,抓基层、打基础是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市监委将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市委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求,加大力度、整体推进、大力提升。把乡镇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与廉洁乡村建设同部署、同推进;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基层基础,助推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整合监督力量、创新监督路径,运用信息化监督工作平台,构建立体监督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锻造忠诚干净担当基层监察干部队伍,不断提升乡镇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