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河南省高标准粮田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7-04 来源:濮阳人大 作者:管理中心

——2022年6月29日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常奇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民为国基,谷为民命,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地方粮食安全主体责任,推动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促进我市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升,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我市贯彻实施《河南省高标准粮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开展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4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制定了高标准粮田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专门下发通知,成立了以常委会副主任为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采取实地检查和委托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开展高标准粮田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实施方案下发后,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及政府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4月20日,农工委组织执法检查组对《条例》和执法检查方案进行了集中学习,明确了此次执法检查的指导思想、检查重点、组织领导、时间地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会后,执法检查组深入各县区,实地查看我市高标准农田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情况,深入查找《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6月15日,执法检查组召开汇报座谈会,市政府及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国网濮阳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结合工作职责汇报了《条例》宣传贯彻执行情况。

二、我市贯彻实施《条例》情况

《河南省高标准粮田保护条例》是我国首部高标准农田保护的地方法规,《条例》明确了各级政府在高标准农田规划、建设、管护中的责任,对于积极引导和推进农田适度规模经营、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科学规划、狠抓落实、保障到位,大力实施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农业抗灾减灾能力明显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2019年以来,全市共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57个,新建高标准农田127.9万亩。高标准农田内主要粮食作物亩产较普通农田平均提高150斤左右,全市粮食总产量连续13年稳定在52亿斤以上,切实发挥了高标准农田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示范引领作用。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规划引领作用得到充分体现。市政府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成立了高规格领导小组,研究出台《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打造全省重要粮食生产核心区的实施意见》,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开展专项督导。同时,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和保障措施纳入《濮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按照河南省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和标准,持续推进中低产田改造,建成高标准农田380万亩,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620万亩以上,粮食产能稳定在50亿斤以上。与土地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等有机衔接,科学编制了我市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建设规划,对规划的百亩方、千亩方、万亩方统一编号建档,统一分解年度计划,有效防止了建设标准不统一、重复建设等问题。

(二)积极整合资金投入,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按照“渠道不乱、性质不变、统筹安排、集中使用”的原则,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切实加大资金筹集力度。三年来,全市共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近20亿元,重点用于道路、灌渠、机井、林网、桥涵、管线六大基础工程和节水灌溉、水肥一体、机械喷防、水电计量、科技服务、管理体制六大配套工程建设。目前,我市高标准粮田项目区内全面实现“田成方、林成网、路畅通、渠配套、旱能浇、涝能排”,亩均节水率达到24.3%、节电率达到30.8%,粮食生产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5%以上,农田有效灌溉率达到100%,道路通达率达到100%。

(三)认真落实管护职责,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升。各县区均出台了《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办法》,明确了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内容和管护资金的筹集和使用。下达资金5.1亿元,落实耕地地力保护、实际种粮农民和农机购置等各项惠农补贴政策,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同时,鼓励支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和农业企业等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吸引社会资本超过5000万元。为确保高标准农田面积不减少,采取“以考促保”“以划促保”“以管促保”“以补促保”等多种形式,压实高标准农田保护主体责任。范县还建立了高标准农田保护档案,将农田的位置、面积、地类以及四至界限以图的形式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为切实保护土壤质量,全市共设置42个耕地质量监测点和57个灌溉用水水质监测点,每年分两次对全市9个大中型灌区地表水和地下水进行水质检测。同时,加大集成技术推广力度,推广绿色高质高效生产模式,为优质粮食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截至目前,我市高标准农田项目区面积稳中有增,地力普遍提高至少0.5个等级,粮食单产跃居全省第3位。

(四)持续调整产业结构,现代农业发展步伐不断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化了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效益。我市按照布局区域化、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发展产业化的总体思路,积极推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以优质小麦示范县建设为抓手,加快推广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推进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在濮阳县、范县打造了优质水稻生产基地,推广“水稻+”综合种养模式,扩大了绿色、有机水稻种植规模。同时,土地经营权的流转也催生了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的出现。2021年,我市米面制品企业达到35余家,培育了濮阳县家家宜米业、清丰县伍钰泉面业和范县天灌米业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我市现代农业发展步伐不断加快。

三、存在的问题

《条例》施行以来,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受自然条件、传统观念、项目资金、资源环境、农业比较效益等多重因素影响,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耕地保护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部分单位和人员对《条例》施行的意义认识还不够深刻,执行还不够到位。检查发现,违规占用耕地现象依然存在。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我市城郊的优质耕地在城镇化进程中逐渐被占用。为落实“占补平衡”,将原黄河故道西部沙化土地、河道滩涂等质量不高的土地复垦为耕地。此外,个别高标准农田项目内还有违章建筑没有彻底清除,甚至存在破坏树木和水、电基础设施等违法行为。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标准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年来,由于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所需的水泥、砂石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劳动力成本不断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本随之大大提升。据农业部门测算,当前要建设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的永久性高标准农田,亩均投入至少要达到3000元。然而我市高标准农田项目开发配套设施投资标准仅为亩均1500元,且项目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渠道单一,很难满足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

(三)“重建轻管”现象依然存在。本着“谁受益、谁管护”原则,我市高标准农田建成后普遍交由乡镇政府或村委会负责管护然而由于政府财政没有对后期管护提供额外的资金投入,且大多数项目区所在乡镇财政状况紧张、村集体经济较为薄弱,无力支撑管理和维护费用。虽各县区都制定了管护办法,明确了管护主体,但在实际工作中未能全面落实,导致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日常管护规定形同虚设,一些易损耗的水利、电力等设施损坏后无法得到及时修复,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和缩短了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的使用效率和寿命,限制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作用的发挥。

(四)对粮田地力培育重视程度不够。在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大多偏重于有形实体工程,而对土地肥力、生物降解特性、土壤基础地力等耕地土壤质量方面重视不足。我市濮范台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很大一部分位于黄河滞洪区,灌溉水含盐量高,土质偏碱,土壤中微量元素(锰、铜、锌等)有效性差,有机物含量低。再加上化肥和农药的过度使用,一些项目区土壤质量有所下降,直接影响了耕地的可持续利用。

四、意见及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实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国家安全的基础,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面对我市人均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现状,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粮食生产和安全提高到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依法履行《条例》规定的法定职责,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建设管护局面。各级新闻媒体、网络媒介、乡村广播要加强对《条例》的宣传,确保人人知晓。市人大常委会对此将持续关注,跟踪监督。

(二)合理提高建设标准,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综合考虑建设原材料价格及人工工资上涨等因素,建议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财政投入标准,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逐步形成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投入合理增长机制。同时,创新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融资模式,拓宽投融资渠道,建立财政资金引导、民办公助、多元投入、良性循环的投入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信贷支持等金融服务。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采取村民自建、先建后补等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参与。

(三)建立健全管护机制,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程,建后管护是其持续发挥效益的保证。要适当增加管护经费在整个项目资金中的占比,对于项目建成时间长、设备故障率高的工程,可采取以奖代补的方法,激励项目区所在乡镇、村加大管护资金的投入。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管护体制,从制度层面明确项目主管部门、乡镇政府、村委会、施工方的责任和义务,加快打造县乡村三级联动、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多方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管护格局,真正实现设施建好有人管、有钱管、管得好。

(四)增加科技投入,努力提升项目区耕地土壤质量。要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土壤改良工作,对新建高标准农田,要做好规划设计,在建设水、电、井、路、林、渠等基础设施的同时,全面开展耕地污染的防治与修复、旱作节水、土壤退化与防治工作,提高项目区耕地质量。针对退化耕地,要有针对性地采取轮作、休耕、深翻种植、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等措施,改善土壤结构,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增强土壤的通气透水能力和保水、供肥、供水能力,促进粮食潜在产能向现实产量转化。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