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7-04 来源:濮阳人大 作者:管理中心

——2022年6月29日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梁  宏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以下简称“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于2019年12月28日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0年6月1日起实行。这部法律作为我国卫生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对于完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治体系、引领和推动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提升全民健康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加强对这部法律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市人大常委会将开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执法检查列入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5-6月份,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该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检查开展情况

一是认真研究、充分准备。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以常委会分管副主任为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为保障执法检查深入扎实开展,检查组自3月份以来,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结合该法特点与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制定了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了检查重点与大联动、小切面检查的工作思路,组织专题学习培训与前期摸底调研,为集中检查做好充分准备。

二是点面结合,开展集中检查。5月份,检查组深入到市疾控中心、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妇幼保健院、子路小学、方舱隔离点、工业园区天能集团、清丰县柳格乡卫生院、赵家村卫生室等地开展集中执法检查,现场走访察看,听取情况介绍,参观工作流程,查看建设进度,查阅资料,紧密结合法律规定详细了解我市公共卫生应急处置和传染病防控制度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康促进体系的建设、完善情况。实地检查后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及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旅体局、市爱卫办的工作汇报,深入探讨交流,提出意见建议。

三是发挥代表作用,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落实于执法检查工作实践。坚持依靠代表、汇聚代表智慧的工作思路,紧密结合近两年来人代会上有关卫生健康工作的代表建议,对行业代表、提建议代表通过线上发函、线下走访等形式征询意见与建议,全方位、多层次了解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

二、我市贯彻实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基本情况

从检查的情况看,自该法实施以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宣传,严格依法实施,卫生健康法律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公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得到更好保障,健康濮阳战略稳步推进。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按照本法有关突发事件、传染病防控的规定,充分发挥本法的法治保障作用,创造了疫情处置的濮阳经验,疫情防控法治意识全面提高。

(一)公共卫生应急体制机制建设不断完善。按照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二章第十九条关于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卫生应急工作等方面的规定,市政府充分发挥主导作用,严格落实控制公共卫生风险法定义务,促进公共卫生应急体制机制建设不断完善。一是制定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冠肺炎疫情卫生应急预案等,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二是指挥管理体系逐步完善。成立疫情防控指挥部,建立健全扁平化、平急转换和多点触发的指挥管理体系;三是应急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建立起12支共计128人的市级卫生应急队伍,组建市县乡三级联合流调队181支共1525人,培养核酸检测采样人员12877人;四是加强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筹备建设市级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制定完善物资储备参考目录,建立规范的物资保障制度体系。

(二)传染病防控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按照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二章第二十条关于传染病防控相关规定,一是建立健全以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体,部门联动、多点触发的监测预警机制。健全法定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网络,实现了市、县、乡三级网络直报,强化常规疫情监测和动态监视。今年两轮新冠疫情发生时我市立即启动应急响应,一周内实现社会面清零,一个潜伏期内实现社会面、隔离点双清零;二是新冠疫苗接种科学、规范、安全、有序开展。截至今年6月16日,我市接种新冠疫苗3321961人,总接种8333550剂次。全市12岁以上人口第一剂次接种覆盖率91.07%,第二剂次接种覆盖率88.94%,3-11岁人口两剂次接种覆盖率为91.78%和86.72%,60岁以上人口两剂次接种覆盖率为88.68%和85.63%;三是监督机制逐步加强。5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佩戴口罩和使用“濮阳防疫一码通”的决定,从法律的高度对佩戴口罩和使用场所码的要求、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市疫情防控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区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一是积极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二章第三十一条,第三章第三十四条、三十五条,第四章第五十六条等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相关法律规定,坚持“以基层为重点”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市共建成乡镇卫生院76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所,村卫生室3286所,实现了每个乡镇或街道至少有一所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村至少有一所卫生室,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建成;二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逐步提升。全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有医疗卫生技术人员4903人,其中正高级职称8人,副高职称225人,中级职称1220人,初级职称2781人。村卫生室共有乡村医生6576名,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2683名,占比达到了40%以上,与2018年的13%相比有了显著提升;三是分级诊疗卫生体系基本建成。按照本法第二章第三十条国家推进基本医疗服务实行分级诊疗制度规定,基本建成了“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体系。

(四)全民健康促进制度积极推进。严格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一章第六条“将健康理念融入所有政策”,将健康促进工作与全市精神文明创建、爱国卫生运动、全民健身活动结合起来,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一是积极组织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截至2021年底,我市建成体育场地9646块,农民健身工程2900多个,体育公园11个,健身步道835.96公里,社会足球场77块,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超过2.0平方米,市、县、乡、村4级全民健身设施体系基本形成。成功举办中国极限运动大会,定期按届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更加丰富;二是多渠道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如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月活动,建设健康主题公园,积极推进控烟工作,开展“五星”健康文明家庭建设,开展卫生县城、乡镇和健康城镇创建等活动;三是职业健康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将职业健康工作纳入重大疾病联席会议范畴,开展重点行业职业病监测与防治督导检查,开展多种形式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加快市职业病防治院建设和其他职业健康技术支撑机构建设;四是学校健康教育逐步加强。把健康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各环节,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组建学校健康教育专家讲师团,全市每所中小学和幼儿园配备“健康副校长”,不定期到学校开展健康讲座。

三、存在问题

(一)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学习宣传力度不够。这部法律是涉及民生领域的一项重要立法,与人民群众的健康密切相关。它的制定出台对于引领推动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加强对该法的学习宣传、保障法律贯彻实施是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但近两年来,由于疫情防控任务繁重,该法出台后的学习宣传工作相对弱化,系统内的专题培训及社会层面的宣传普及不够深入、广泛,医疗卫生健康从业人员及广大人民群众对该法的认知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和传染病预防控制能力仍有待加强。近两年我市的公共卫生应急体制建设逐步建立健全,应急处置、能力保障、联防联控及信息系统建设在防疫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一些短板。一是流调溯源能力仍有不足。我市虽然组成了市县乡三级流调队伍和核酸检测队伍,也进行了多轮培训,但是仍然存在人员紧缺,实战经验缺乏、专业能力有限、经验不足等问题,流调的精准性和及时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对本法第二章第二十条第二款关于传染病防控的规定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防疫工作由急转平后,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本单位人员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监控不力,个人入(返)濮主动报备意识不强,对佩戴口罩和使用“濮阳防疫一码通”的意识有所松懈。

(三)医疗资源配置不均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仍存在短板。一是基层医技人才缺乏,人才资源下沉缺乏政策支持。由于待遇、职称晋升和职业前景等多方面原因,医技人才“招不来”“留不住”,流失严重,高级技术人才更加匮乏,严重制约了服务能力的提升;二是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薄弱,服务能力不足。目前全市标准化村卫生室占村卫生室总数的82%,大多数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薄弱,医疗设备短缺,仅能提供一般的心电图、血尿常规检查,临床、急救、检验等功能科室与医技设备不健全;三是分级诊疗落实不到位。随着全民医保制度的建立和人民群众对健康服务需求的不断提升,大医院的虹吸效应越来越强,加上转诊制度不严格,医保杠杆作用发挥不充分,分级诊疗制度的落实仍不到位;四是基层医疗机构发展受限。基层财政基础比较薄弱,政府在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公共卫生项目、基层医疗机构运转、医生工资、村医补助、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投入不足,加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病源少、收入低,部分乡镇卫生院负债经营,运转困难。

(四)健康促进制度落实不到位。一是受传统思想理念、社会支撑能力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大健康促进工作相对滞后,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全民健康促进长效机制和工作体系没有形成。特别是落实本法第六章第六十八条中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工作缺乏有力推进措施,学校健康教育、健康锻炼、卫生保健工作边缘化、短视化的现象没有明显改观,学生突出的健康问题得不到明显改善;二是重疾病控制、轻健康教育的现象依然存在,健康教育队伍建设滞后,专业人才匮乏,传播带动能力不足;三是健康产业特别是健康养老产业规划和发展相对缓慢,与社会发展需求与人民群众的关切期待不相适应;四是对职业健康教育重视程度不够,发展不平衡,城乡之间、部门之间、行业之间职业健康教育工作水平差距较大。

四、下一步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对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卫生健康法治意识。这部法律的制定实施是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健康优先发展战略、推动卫生健康领域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卫生健康事业做出的顶层的、制度性的、基本的安排。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继续按照国家卫健委的安排部署,把学习宣传贯彻这部法律列入工作计划,要重点抓好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领导干部的学习,加强系统内工作人员专题培训。要将学习宣传贯彻这部法律列入全民普法的重要内容,通过各种形式、各类媒体进行宣传推送,把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引入基层,送进机关、社区、学校、医院等,营造良好氛围,使这部法律得到正确理解、严格执行,保障卫生健康事业沿着法治轨道有序发展。

(二)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和传染病防控制度建设,补齐短板,提高应对能力。市政府要按照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二章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关于建立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及传染病防控制度建设的内容与要求,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情况下,针对疫情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一是要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加强应急处置体制机制建设,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二是认真总结濮阳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经验与教训,进一步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分级分类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不断完善我市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三是加强卫生应急、传染病防治专业队伍建设,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配备疾控机构专业人员,加强卫生应急演练与技术提升,不断提升应对重大突发卫生事件与重大疫情的能力与水平。

(三)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人才队伍建设。“强基层”是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着力点,本法第一章第十条明确规定,国家在规划制定和医疗资源配置方面,以基层为重点,采取多重措施优先支持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提高其医疗服务能力。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期存在的人才队伍建设滞后问题,本法第四章第五十六条整合行之有效的现行政策措施,通过保供给、挖潜力、提待遇,以法律的强制性保障实施。一是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及时制定、完善对接落实措施,通过加大人才定期下派、对口支援、培养培训工作力度,保障基层医疗卫生人才供给;二要着力从薪酬津贴、职称评定、职业发展、养老保险等多方面关爱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实行优惠待遇,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岗位吸引力,稳定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逐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与水平。

(四)全面落实健康促进制度,提高全民健康素养。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一章第三条明确规定,医疗卫生事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健康服务”,围绕“健康促进”明确了一系列重要制度,这也是这部法律在立法过程中顺应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促进健康中国战略实施、提升公民全生命周期健康水平的又一个非常重要的着力点。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发挥引导、主导及统筹协调职能作用,在规划制定、制度安排、工作部署中认真落实健康促进各项制度要求,不断加强健康教育人才培养、鼓励支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发展全民健康事业、强化食品和饮用水安全监管、制定实施特殊人群健康工作计划、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强化控烟监督执法等各项工作。要严格落实本法第六章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切实把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依法保障在校学生享有充分的健康教育与卫生服务,减少和改善学生近视、肥胖等不良健康状况,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要加快推进健康产业规划实施,认真落实《濮阳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施方案》,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强化政策保障,推动健康养老事业快速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