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2022年6月29日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相坤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以下简称“国防法”)于2020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是国防和军队建设领域的基本法,是国防和军队建设方面其他法律的“母法”。为进一步促进“国防法”在我市贯彻实施,加强对法律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推进国防动员建设,增强全民国防观念,今年6月份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认真组织开展了“国防法”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检查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根据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安排,本次执法检查成立了以我任组长的执法检查小组,先后到河南省军星米业有限公司、濮阳县职业教育培训基地、中原路街道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和市人防办地下指挥战备所等地调研,重点检查国防经济动员建设、退役军人保障体系和拥军优属建设及国防教育开展等情况。在检查过程中,执法检查组坚持对照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采取实地查看、走访企业、查阅资料、访谈汇报等方式,全面了解了“国防法”在我市贯彻实施的情况,找出了一些法律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达到了本次执法检查的预期目的。
二、我市贯彻实施国防法基本情况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自该法实施以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严格依法实施,国防意识进一步增强,国防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国防建设的氛围逐渐浓厚,我市国防事业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一)坚持规划先行,宣传到位,全力开创国防法贯彻落实新局面。
一是高位引导,国防规划举措有力。市县两级均成立国防教育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并监督检查本地区的国防教育工作,并将国防建设和国防教育列入《濮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同时将其作为重要政治工作,抓实抓细,明确作为政府工作的重点。全市形成了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工作人员具体抓,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坚持把规划编制作为指导国防教育开展的“先手棋”,把国防建设和国防教育作为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的一次重要安排。其中明确规定要大力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国防观念,巩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多方面多角度提出了一系列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的措施。
二是双管齐下,国防宣传和教育成效突出。突出大众普及这个基础抓国防宣传,依托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宣传栏、宣传展板和电子屏等宣传媒介普及国防知识。全市电视、报刊、网络、电子屏和公交出租车等载体,均有发布国防建设和国防教育信息,实现了国防教育宣传和全媒体覆盖。
我市坚持把国防教育纳入市县两级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党校培训和领导干部学习教育,持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关心国防、建设国防的责任担当。牢牢抓住学校这个国防教育主阵地,将国防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评价体系,扎实推进国防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学生头脑。定期开展疏散演练活动,掌握灾害应对防护措施和方法,提升学生紧急避险、自救自护和应变能力,持续推进学生军训训练活动,适时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督导军事训练和内务整理,增强学生国防意识,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全面开展国防教育示范校创建活动。全市共成立全国国防教育特色校15所,国防教育示范校5所。另外全市建成现代化、高标准的人防教育展馆,累计接待17000多次,国防教育工作成果突出。
(二)坚持军地协作,共建共享,不断展现濮阳国防建设发展新优势。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军地协作发展。扎实推进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围绕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军地协调、纵向贯通、横向协同、顺畅高效的军地协调发展组织管理体系。围绕军地一体化,建立健全共建共享机制,加快推进经济、交通、人防领域军地基础设施建设。围绕产业发展,我市建成了伪装设障专业大队与国民经济动员中心。坚持紧贴应战急需、平时军需、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积极推进国防经济建设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充分发挥退役军人在全市经济建设中的作用,鼓励其就业创业,构建起“党委抓总协调、部门主管挂帅出征,责任主体兜底化解、基层组织分责稳控”的工作格局。目前,在全省率先建成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基地和退役军人学校。
二是经费保障到位,军民融合有所强化。坚持“军事优先、军为首要”导向。坚持提升服务市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能力,在政策上大力倾斜,人力上全力支持,财力上尽力保障。年初将国防动员装备、物资、器材、经费保障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逐年增加经费投入。强化贯彻国防要求,以国防工业军民融合为重点,实施关键要素精准匹配和聚焦,提高产业聚合力,做优产业生态链,打造具有濮阳特色的军民融合企业圈,立志形成区域联动、协同发展的军民融合产业生态格局。
(三)坚持战备为先,防患未然,奋力推进国防动员潜力再上新动员。
一是瞄准交通战备,持续完善基建项目。我市按照“统筹规划、需求牵引、平战结合、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有力推动交通战备落实。“十三五”期间完成交通战备公路建设项目11个,“十四五”规划建设交通战备项目7个,谋划实施了濮上高速、阳新高速、濮聊高速和辉鄄高速等一批高速公路项目,同时强力推进了国省干线公路提档升级工程,深化军民融合,加快战时交通环境建设,紧盯战略方向,做好备战打仗准备。
二是紧盯城市防护,提升人防建设能力。我市投资8600万元建成基本指挥所、机动指挥所、地面应急指挥中心等指挥平台,加强人防信息化建设。目前已建成空情接收系统,人防通信卫星地面站和短波通信系统,形成了以卫星、短波和超短波通信为主的人防指挥通信网络。按照规划引领、布局合理、种类齐全的要求,人防工程体系进一步加强,城市综合防护能力明显提升,人均防护工程面积超额实战规划目标,重要目标防护和人防疏散基地建设扎实推进。目前已建成濮上园区和金堤河湿地公园人防疏散基地。城市防护专业力量体系较为健全。我市现有抢险抢修、医疗救护、防化防疫等专业队伍,同时又新组建了伪装设障、心理防护、信息防护和平战转换等专业队伍。目前人防专业人员队伍已达2750人,人防队伍应急救援能力大大提升。
二、存在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在法律贯彻实施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一)国民经济动员工作基础稍有薄弱。一是经济动员能力、队伍建设、实物储备、预案编制还不能很好适应军队信息化条件下应战应急的要求。二是经济动员的手段、方法还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条件下依法动员的要求。三是经济动员体制、机制尚不完善,经济动员工作部门联动机制还不够顺畅。四是经济动员中潜力数据掌握针对性不够强,专项统计方法和制度不够完善,潜力数据调查工作制度执行不够实,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潜力数据不够全面准确。
(二)国防宣传教育水平有待提高。一是国防教育设施未充分发挥国防宣传教育功能,部分国防教育设施规划建设未立足地区整体发展规划,总体布局、整体设计缺乏科学性,周边基础设置配套不完善,同时存在人员编制少、资金投入不足等客观因素,建设管理保护水平有待提升。集中开展国防宣传教育活动受到一定限制。二是未与红色资源实现全面融合,在发挥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的职能优势、红色资源挖掘不够充分全面,未形成有影响力的濮阳特色红色品牌。三是国防宣传教育形成内容有待创新。目前多以宣传标语、宣传海报、报刊杂志、新媒体平台等形式宣传国防知识、国防法规,国防宣传教育内容缺乏新颖性,活动策划缺乏系统性,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国防建设的氛围还有待于进一步增强。
(三)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有待优化。一是服务保障体系仍需进一步规范。个别县区区划调整、人员资金不足等,未能按照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标准严格落实到位。县区退役军人管理发展不平衡、差距较大,造成整体工作推进参差不齐。二是队伍建设水平有待提高,人员素质还需全方位提升。退役军人工作政策性强、时间跨度长、涉及范围广、能力要求高,但是目前部分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与岗位要求还不相匹配,综合能力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精准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任务清单划分不够明晰,职能职责有待进一步厘清和明确;创新意识不强,服务体系建设特色亮点不突出。
三、建议
(一)加强国防经济动员建设。研究出台国防经济动员相关配套设施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国防动员能力建设,完善国防经济动员工作机制,吸纳各地国防经济动员务实措施,改进完善国防经济统计方法,提升经济数据的准确性。
(二)切实增强国防法宣传教育工作实效。一是着力推进国防教育设施保护管理工作,要统筹做好全市国防教育设施的规划建设、修缮保护、管理维护,充分发挥其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设施的作用,大力传承和弘扬英烈精神。二是聚力打造濮阳退役军人“红色品牌”。要充分挖掘本地红色资源、内在精髓,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作为努力方向,充分整合挖掘红色文化内涵,借力老干部、老党员、老红军队伍,用活红色教材,传播红色声音,不断促进爱国主义情怀的养成、国防意识的提高和红色基因的解读。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防宣传教育活动。采用国防主题教育和常态化宣传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宣讲、参观、实践、训练等多种形式,在各行各业和各年龄层开展国防教育活动,进驻企业、学校、机关事业单位开展专题宣讲,普及国防知识、增强国防意识。
(三)推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优建强。一是着力打造“四大品牌”。打造“双拥”品牌,让双拥品牌更亮、龙头拉动作用更强,营造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浓厚氛围。打造“尊崇”品牌,实施烈士纪念设施专项提质改造。推进光荣院项目,建设成为优抚对象服务保障的重要平台。打造“就业”品牌,打造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孵化基地。打造“老兵”品牌,讲好英雄故事,传承红色基因。二是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提高“七种能力”要求,围绕《退役军人保障法》《国防法》等重要内容,开展系统大培训、大练兵,切实提高干部队伍专业素质和综合素养。三是探索推进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落实清单化、制度化管理,引导试点单位做细做实服务大厅建设规范运行标准,逐级提升,探索提供更多精细化、个性化、特色化服务。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