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2022年7月30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濮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该条例为我市2022年度立法审议项目。2022年4月18日,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提请审议《濮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议案。2022年4月28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进行了第一次审议;6月29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二次审议并表决通过,之后按照立法程序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条例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的总体思路,从“小切口”入手,针对扬尘污染防治突出问题立法,在《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基础上,与《濮阳市散煤污染防治条例》形成“姊妹篇”,共同构筑我市独具特色的“大气环保法治三部曲”。条例进一步明晰各级政府和各监管部门管理职责,针对扬尘污染主要来源,分行业、分领域明确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职责,规定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和拆除、物料堆场、预拌混凝土和砂浆、市政水利工程、园林绿化、道路保洁、材料加工等活动中的防尘措施,并建立日常巡查、细则清单、重点名录、差异化管控等制度机制,切实强化污染监管力度,织密织严我市生态环境保护法治网,对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加快生态濮阳建设,促进濮阳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