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开展“六文明”系列教育实践活动
8月23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干部职工到市城区龙城广场开展“六文明”教育实践活动,向群众发放《濮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开展“文明服务、文明执法、文明经营、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集中宣传,深化文明创建工作,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生活理念。
今年以来,市人常委会机关高度重视“六文明”教育实践活动,将其作为文明创建的一项重要载体,谋划开展了一系列文明实践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工作氛围。
一是制定出台《濮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六文明”具体内容写入法规,为巩固创建成果,促进全市“六文明”深入人心、深入开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是开展“文明服务”实践活动,依托文明窗口、志愿服务等载体,组织机关干部主动参与疫情防控、文明城市创建等活动,热情服务群众,树立人大良好服务形象。
三是开展“文明执法”实践活动,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权,组织开展系列执法检查活动,推动国家法律法规在濮阳落地落实,提高各行政执法部门文明执法水平。
四是开展“文明交通”实践活动,组织文明交通志愿者上路,劝阻非机动车、行人违法行为,引导市民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维护城市良好交通秩序。
五是开展“文明旅游”实践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在景区、公园发放《濮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资料、捡拾垃圾,宣传文明旅游知识,弘扬守法旅游、健康旅游、文明旅游新风尚。
六是开展“文明餐桌”实践活动,动员机关干部积极参与“光盘行动”,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养成健康、文明、节约的工作和生活方式。